李岳鹏: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研究

2021-09-01 18:40:35 来源:西部决策网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已被提高到应对经济全球化的高度来全新审视。因此,新时期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意义重大。
  
  深化实践路径的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后,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速发力,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推进混改的必要前提,借力资本市场,创新合作模式,初步实现了混改企业股权结构更为多元,治理结构更趋完善,产业生态更加良好,党的建设明显加强,经济体量持续放大的目的。
  
  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全面梳理混改企业公司章程,确保党建工作全面进章程。在合资协议或相关制度中明确党组织及工作机构编制经费等事宜,做到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党的工作机构,配齐党务工作者队伍,有效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好党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具备基本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党的作用得到凸显。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经理层。专职副书记及纪委书记通过任命方式产生,经理层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员董事(经理)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确保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筑牢思想政治工作根基,重点推动混改方的文化交流,实现企业间跨文化的高度融合。通过派驻风控总监、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强化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整体管控。通过拓展“三项机制”的内涵外延,进一步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项目跟投、收入分配等激活内生动力的新举措。通过对标一流管理达成发展共识,使国企的资信优势与民企的灵活机制对接,形成有明显比较优势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规章制度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通过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法定地位,明确股东的法律地位和股东在资本收益、企业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规范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使之按章程行权,对资本监管,依规则运行,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深化主要问题的研究
  
  破解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融入不深、运行不畅等问题,必须在区别类型、把握差异的基础上,找准共性规律、聚焦主要矛盾。
  
  股权多元与文化多样之间的矛盾。股权多元化代表着利益分配多元化,文化多样性代表着价值理念多样性。民营企业原有经营班子及经理层骨干中党员人数相对较少,支部书记一般很少与部门经理“一肩挑”,但国有企业一般具有良好的党建工作传统和基础,混改方合作中必然有一个管理理念、文化习惯的相互影响、冲撞磨合的过程,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由于面临的文化、法律、风俗等不同,实践中党建进章程基本很难实现。
  
  政治责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国有企业要立足党的重要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定位,以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更加纯粹化,更多以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当前,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定比较宽泛,实质是处在深化规范的过程,经营效益和政治责任孰轻孰重、谁先谁后,往往是谁占股多谁说了算,谁强势谁对政策的裁量权大,股东各方在承担政治责任与追求经济效益之间往往存在分歧。
  
  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之间的矛盾。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前置讨论、风险评估、检查调研等引入混合所有制企业后,部分民营企业管理者认为程序繁琐、影响效率。职业经理人往往既不是股东,也不是党员,认为只要抓好生产经营、不违法乱纪就行,导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打折扣。多重因素挤压党建工作的时间、空间、内容和质量,使部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的问题长期存在。
  
  主营业务与混改业务之间的矛盾。当前,深度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牵头企业,多数是在区域或行业,具有较强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国有大型企业,这类企业的一个共性特点是,无论是其优质企业,还是利润来源,经过多年运行形成了相对固定高效的运营模式。合作初期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从规模体量、规范程度,短期内很难替代主营业务的地位,作为上级国有企业大股东,难免存在“厚”主业,“薄”混改的现实问题。
  
  深化对策建议的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如果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混合所有制企业重点解决了党建工作“要不要”和“有没有”的问题,则下一阶段的重点就是要解决“好不好”和“强不强”的问题。因此,以党建为“舵”,以文化为“帆”,以“管资本”代替“管企业”,应成为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化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框架。
  
  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混合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规模体量、发展阶段、改革基础等千差万别,故对应的党建工作绝不能生搬硬套、搞“一刀切”,应根据不同类型,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做到因地制宜、稳妥推进,严防地方政府以行政干预的方式“层层加码”,设定期限和指标。上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配齐配强高素质党务干部。本级党组织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代表和维护最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职工,把党的思想建设与企业的愿景规划结合起来,通过丰富党建载体,引导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阐释混改要义,切实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做到内外有别、安全保密,防范和化解政治及法律风险。
  
  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无论是采取资本扩展、职工持股、弃控制权,还是战略投资、重组退出、法人治理等任何模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只是手段,“改”才是核心,本质是解决国有企业僵化形成的劳动生产力低下的问题,使企业劳动生产效率高于市场平均值。基于此,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委必须做到政治上“领导”,决策上“参与”,文化上“引导”,工作上“融入”。抓好企业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群团骨干和党员这“四支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党务干部主力军和党员先锋模范这“四个作用”,重点把制度层面的“党建进章程”要求,落实到“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实践层面,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课题加以研究解决,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最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成效。
  
  完善制度畅通机制。国有企业党委要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从总部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出台指导性意见,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清单,编制党建中长期规划和工作手册,修订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规定等制度,明确必为之事和禁止事项。综合运用督导检查、审计监察等,保证制度执行到位,用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管重点。党组织要注重建立规范高效的意见反馈和沟通协调机制,既注重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公平竞争、有效监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又注重探索有别于国有独资企业的治理机制,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差异化管控,使企业相关利益主体求得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示范带动严格考核。主动运用互联网+等新载体,按照国有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分类,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体现党组织活动的时代性、仪式感和感召力。选树企业内“含金量”高的先进组织和个人,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正向激励的氛围。严格落实党务人员与经营人员同职级、同待遇,争取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坚持抓好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把党的建设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起钩来,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用准用实党建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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