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以农村电商推动数字乡村加速发展

2022-02-25 10:28:27 来源:西部大开发杂志
  “十三五”以来,农村电商高速增长,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是2015年的5.1 倍,远高于全国电子商务整体增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4158.9亿元,已占到农产品零售总额的10%。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累计支持1338个县,实现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2020年底全国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12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7万个,基本实现快递网点乡镇全覆盖,快递直投到村比例提升至超过50%,农村地区揽收和投递快递包裹超过300亿件,占全国的36%;县域内网络店铺数量达到1300万家以上,总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其中,国家级贫困县网商总数达306.5万家,2020年网络零售总额达3014.5亿元。
 
  回顾农村电商“十三五”发展历程,在高速增长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瓶颈问题,主要是: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包装落后,供应链短板制约愈加凸显;乡村快递物流等基础设施依然落后,预冷、贮藏、冷链、分级分选等环节依然缺失;电商服务业滞后,农村电商生态体系还不健全;乡村电商人才普遍短缺,农户利用直播网上销售缺少专业培训和指导。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加大农村电商发展政策力度,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国家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于2021年10月9日正式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和23项具体工程,明确指出电子商务要“与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全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成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一年来,农村电商持续增长,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14293.1亿元,同比增长16.3%,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3043.9亿元,同比增长1.5%。
 
  当前,电子商务发展向数字商务全面转型,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成为数字生活的重要体现和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重点也正在从目前的狭义概念EC(Electronic Commerce,互联网上的交易)向广义概念EB(Electronic Business,电子化的交易)延伸,以电子化为基础,以数字化为特征,以网络化为载体,以智能化为方向,加快实现数字技术与商业及其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将销售端与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紧密相连,不断创新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全渠道满足消费需求。在此背景下,农村电商正在以最活跃的应用之一,带动农村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乡村加速发展。展望2022年,农村电商需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加快与乡村产业融合。进一步实施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入开展“农商互联”,加快从销售端改造转向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重塑,让农业产业体系得到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网络众筹、预售、领养、定制等产销对接新方式,让更多“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农产品通过网络走进千家万户。鼓励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载体,宣传推广美丽乡村,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深入发掘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乡村多种功能,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
 
  二是积极引领数字乡村发展。以电子商务应用为先导,在农村加快普及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让手机加速成为新农具、直播加速成为新农活、农民加速成为新网红、农品加速成为新网货、数据加速成为新农资。利用大数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监管,推动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在乡村普及应用,加快农村商业数字化改造,带动乡村数字政务发展。
 
  三是持续夯实农村电商基础。加快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深入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加速补上分级分选、预冷冷链等短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业,引导平台和龙头企业开展电商服务相关业务,强化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功能,鼓励电商创业者转型参与各环节专业化服务,推广“一件代发”等供应链服务模式。适应电商发展趋势和农民群众认知特点,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平台参与、专业机构承担的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多层次、多梯度的电子商务培训。探索将电商人才培养为乡村发展带头人,从长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组织振兴。
 
  四是引导推动农村电商生态重组。随着电商经营主体参与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人人卖货的低水平同质化现状难以为继,应推动市场主体围绕电商生态体系重新定位,让更多的参与者从事网络销售后面更广阔的供应链、产业链各个环节,实现错位发展。推动各类电商协会组织发挥作用,建立政府、平台、电商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有效协同机制。加快农村电商品牌化进程,在继续发展地域公用品牌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企业市场品牌和丰富的产品品牌,引领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文/魏延安)
 
  (作者系陕西省果业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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