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业引领乡村振兴开新局

2021-06-08 17:24:58 来源:西部大开发杂志
  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汇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是重要基础和保障。为持续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从而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必须将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
  
  今年是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陕西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巩固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和主攻方向,把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加强规划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以产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长期培育和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牢牢巩固全省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稳步开局。
  
  做实产业  筑牢全面脱贫的强大根基
  
  十八大以来,陕西将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最有力的抓手,突出特色布产业、打造品牌促营销、狠抓主体强带动、推广模式建机制、深化改革激活力,扶贫产业蓬勃发展,农业农村面貌极大改善。全省56个贫困县(11个为深度贫困县)全部摘帽,64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出列,4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陕西围绕“3+X”工程,即大力发展以苹果为代表的果业、以奶山羊为代表的畜牧业、以棚室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农业3个千亿级产业,因地制宜做优做强魔芋、中药材、核桃、红枣和有机、富硒、林特系列产品等一批百亿级区域特色产业,制定印发贫困地区精准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助推脱贫攻坚《指导意见》,为56个贫困县提出产业发展菜单,指导各地依产业定项目,依项目强带动,形成了“大产业、大聚集”“小产业、广覆盖”发展格局。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7692元提高到2020年的12491元,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88.5%提高到93.8%
  
  一是特色产业有力覆盖。围绕“3+X”特色产业,省级抓板块,市县抓提升,重点在六盘山片区发展矮化苹果、吕梁山片区发展山地苹果,秦岭北麓和汉丹江流域发展猕猴桃,关中地区发展奶山羊,秦巴山片区发展设施食用菌、茶叶,推进肉羊、设施瓜果、核桃、魔芋等,30多种特色产业集中在贫困地区布局,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实现了特色产业100%全覆盖。
  
  二是链条开发稳步推进。按照“农工贸旅一体化、产加销服一条龙”的思路,实施“百库工程”“初加工惠民工程”等重大项目,2015年以来56个贫困县累计建成1294个农产品加工扶贫基地,新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800多座,新增贮藏能力超过10万多吨,加工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群众产业增收空间有效拓宽。
  
  三是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以“3+X”特色产业为重点,同步发展旅游、光伏、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累计安排过亿元支持乡村旅游,100万千瓦光伏扶贫计划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稳步推进,贫困人口电商知识培训和贫困村服务站点建设进度均超80%。
  
  统筹施策  汇聚决战决胜的磅礴力量
  
  全省统筹强化省级部门横向联动、推动市县镇村协同攻坚,聚集14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形成多部门协同推动、多渠道资金投入、多层次参与帮扶和多层面风险防范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资金、项目、政策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聚集,向产业扶贫集中。
  
  一是加大政策指导,先后出台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产业带贫益贫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同步对产业发展、主体带贫、农产品营销、合作社规范、集体经济壮大、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分类出台指导意见,形成了举措完备、针对性强、实用实效的政策指导体系。
  
  二是强化资金引导,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4.6亿元,年均增幅38%,在2020年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较上年增长20%。同时坚持涉农资金应整尽整,累计整合807.76亿元,其中超过一半投向了产业扶贫领域。特别是2020年积极应对疫情,出台“八条措施”,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引导2794家县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复工率99.89%、1653家扶贫车间开工率99.33%。
  
  三是突出金融先导,降低信贷门槛,创新信贷产品,对深度贫困地区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由10倍放大到最高15倍,推出金融扶贫信贷产品上百种。同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降费扩面增效,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投入,不断探索扩大茶叶、菌菇等特色农险品种,将奶山羊保险纳入中央对地方特色产业奖补试点范畴,有效提高贫困地区扶贫主体和贫困户的抗风险能力。
  
  创新举措  构建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陕西把主体精准带贫作为产业扶贫关键举措,推动贫困群众精准嵌入产业链。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点赞过的木耳产业,通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和“借袋还菇”“借袋还耳”“借棚还耳”等形式,带动2.64万户、6.55万人,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习近平总书记寄予厚望的茶产业,1411家市场经营主体,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贫困户”的方式,采取茶园托管、返租倒包、吸纳务工等模式,带动了6.38万户、19.98万贫困人口增收。
  
  一是主体带贫能力显著提升。按照“一业一龙头、一村一主体”思路,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创建优势品牌,延长产业链条,增强扶贫带贫能力。2015-2020年56个贫困县新增龙头企业739家,累计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3.3万家、家庭农场2.7万家,从事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主体比重达60%以上,累计带动贫困群众110万人次。
  
  二是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增强。陕西出台主体带贫《指导意见》,将带动贫困户作为主体承担项目、申报认定、示范评比的前置条件,对带动贫困户数量多、效果好的主体,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优先支持。探索形成“先借后还”“托管经营”“订单生产”等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开展推模式学范例活动,总结推广22种典型模式和35个成熟范例,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更多贫困户嵌入产业链、融入利益链。
  
  三是构建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陕西以推进“三变”改革这一创新举措,壮大集体经济,构建长效机制。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为基础,整合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8亿多元,调动市县扶持资金,持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试点、万村推进”工程,启动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活动,探索创新控股直营、委托经营、入股参股、承包租赁、联合合作5种经营方式。目前,陕西省共成立1.8万个集体经济组织,6462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全省78.2%的村集体经济有了发展,32.2%的村集体实现了分红,惠及348万群众。
  
  纾困赋能  打通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
  
  自2018年开展农产品“三年百市”品牌营销行动,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进行品牌培育和宣传销售,形成了较完善的陕西农产品品牌体系,推动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结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产业扶贫实效。
  
  一是培育了一批强势品牌。结合“3+X”特色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洛川苹果、商洛核桃、韩城大红袍花椒等国家级特优区建设。汉中仙毫获中国优秀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洛川苹果、眉县猕猴桃、大荔冬枣入选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齐峰奇异果、秦宝牛肉等11个产品荣获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
  
  二是开展了一批营销推介。2018以来,在全国80多个大中城市共举办或参加展销活动超过700场次,参展企业累计超过1.2万家,达成合同、意向签约总金额达1684亿元,在全国各地建立农产品品牌店、体验店、展示专柜2592个,“三年百市”营销行动通过百场活动、千家形象店、万家搭载网点,开拓市场、创优品牌、以销促产,全方位多渠道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
  
  三是打造了一批营销名片,充分挖掘节庆市场潜力,着力打造“中国农民丰收节”“陕西年货节”两张名片,“两节”已经成为农产品品牌营销、品牌强农的重要举措,成为有影响力的农产品营销平台,成为消费者购物的嘉年华和狂欢购物节。
  
  提质增效 以特色产业引领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为我们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方向。陕西将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陕西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持续推进“3+X”工程提质增效,高质量打造三个千亿农业特色产业,实现果业打造百年产业、羊乳打造世界级产业、建设设施农业西部强省”,突出果业大提质、畜牧上水平、设施扩规模,区域特色产业布局优化、要素聚集,使农业特色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全面提升,以特色产业引领乡村振兴。(文/刘 斌  王旭)
  
  (作者单位: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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