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与粮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2021-03-17 16:57:31 来源:西部大开发杂志
  习近平同志指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 ”。本文就陕西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怎样实现陕西省粮食产需自给平衡的问题提出一些见解和建议,希望引起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陕西省的粮食安全问题。
 
  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20年世界新冠肺炎的影响突显粮食安全的不稳定性。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道,2020年受新冠肺炎的影响,一些粮食主产国一度暂停粮食的出口。一些粮食进口国由于经济萎缩、运输成本增加,加之石油价格下降,以致买不起进口粮食,造成一些地区粮食短缺现象加剧。另据报道,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世界有2.65亿人挨饿。特别是2020年10月9日,诺贝尔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其目的是让人们更加关注新冠疫情下的粮食安全问题。
 
  深刻认识粮食安全与小康生活的相关性。按照国际标准小康生活对人均主粮的需求400公斤/年计算,目前全国缺口大约10%。陕西省粮食总产要达到1550万吨(310亿斤),尚差25%,约320万吨(64亿斤)。如果按照85%自给计算,陕西省粮食总产必须达到1315万吨(263亿斤),尚差10%,约185万吨(37亿斤)。
 
  目前,我国进口的转基因饲料作物(玉米、大豆)用做饲料和油料。如果受到国际贸易的影响,进口饲料减少就会出现人与牲畜争粮的产需矛盾,造成主粮短缺。因为肉类食品的生产需要粮食饲料的供给,经济学称之为肉料比(FCR)。肉料比是指饲养的畜禽每增重一公斤需要消耗的饲料(粮食)量。不同肉类的肉料比不同,牛肉为1:6-8;羊肉为1:3-4;猪肉为1:3.5;鸡蛋为1:1.9-2.3;奶为1:2。由此可见,人们在消费肉蛋奶等食品的同时实际上也在消费一定比例的粮食,粮食安全与小康社会息息相关。
 
  陕西省的粮食产需状况不容乐观
 
  第一,我省粮食状况不容乐观。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20年3月11日发布的“2019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粮食总产1231.13万吨。其中夏粮420.31万吨;秋粮810.82万吨。2020年,总产量达到1274.83万吨,创1998年以来新高,但仍未达到1998年的产量。
 
  第二,我省尚未达到国务院要求的粮食产需基本平衡。2004年,国务院根据各省(区、市)粮食供需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划分为三类不同的类型省。第一类是产大于需的粮食主产省,定为粮食调出省;第二类是需大于产的粮食主销省,定为粮食供应省;第三类是产需基本平衡省,定为粮食自给省。我省被划为第三类,要求陕西省粮食状况要保持产需的基本平衡,实现粮食自给。
 
  根据这一要求,省政府在2009年印发的《陕西省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通知,到2020年,我省粮食生产达到280亿斤,力争突破300亿斤的总产目标。但经过专题调研,这个既定目标尚未实现。
 
  第三,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度下降,影响粮食安全。耕地是发展粮食生产的基本条件之一。近些年来,一方面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些乡村将耕地改种经济作物,挖塘养鱼,发展畜禽养殖,占用了部分耕地;另一方面,由于种粮收益低和农村劳动力的减少,严重制约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弃耕和撂荒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耕地数量不断减少。据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统计,1998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为4303千公顷(6045.2万亩),2019年下降为2998.92千公顷(4498.5万亩),减少了25.5%。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度减少是造成我省粮食总产未达标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对粮食产需平衡形成新的压力。2019年,陕西省常住人口3876.21万。其中,城市人口2303.63万,占59.43%;农村人口1572.18万,占40.57%。由于人口的增长,人均粮食消费水平的的提高,加之城乡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省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对保持粮食产需平衡形成新的压力。
 
  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粮食自给平衡的关键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健全粮食安全制度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探索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上创造更多经验。”为此,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粮食安全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粮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实现陕西省粮食自给平衡的当务之急。
 
  第一,全面落实省长“米袋子负责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强化粮食安全的“省长米袋子负责制”。一是建议省政府成立省长“米袋子负责制”办公室,将粮食增产问题列入政府常务会议事日程和农业农村部门的第一要务。与此同时,尽快组建粮食安全的研究团队,聚集精英智慧,为省委省政府献计献策。二是按照中央对陕西省“粮食自求平衡省”的基本要求,重新确立目标,由省到市、到县、到乡镇,按年度分解任务,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并将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作为各级行政领导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第一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形成全省上下一条心,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的新风尚,为实现粮食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做出新贡献。
 
  第二,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逐步增加粮食播种面积。耕地安全是粮食安全的基础和基本保障。省政府规划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4595万亩;到2023年,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高标准农田2265万亩,实现“藏粮于地”。因此,省上有关职能部门,应督促检查各市、县(区)的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一是对移民搬迁腾出的宅基地和其他耕地,适宜种粮的应该恢复种粮;二是对近年来经营效益极差的果园、瓜菜园、花椒园等经济作物面积尽量恢复种粮;三是治理后的“四荒地”适宜种粮的优先种粮,陕北应大力进行沟坡地治理,增加淤地坝面积;四是撤乡并镇及乡村建设规划完成后,集中整治腾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能复耕的全部复耕,适宜种粮的尽量种粮;五是对弃耕两年以上(包括两年)的耕地应依法收回,重新发包;六是提升种粮耕地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抓好盐碱地治理。力争使全省粮食播种面积恢复到5000万亩左右,以面积保总产。
 
  第三,创建陕西省现代优质粮食生产特区,推进粮食产业化进程。一方面培育和壮大粮食大县种粮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市场主体,不断提高粮食单位面积的产出率和优质率,逐步形成一批现代优质粮食生产特区。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我省粮食产业化进程,实现粮食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四,坚持“科技兴粮”战略。一是在玉米、小麦旱地种植地区全面推广地膜覆盖增产技术,既抗旱抗寒,又保墒保水,可以实现稳产、高产。二是通过科技攻关,进一步研发适合我省土壤环境的优质高产粮食新品种,提高优良品种的覆盖率和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三是推广机械播种粮食作物的新模式。扩大机械精量播种面积,既可节约种子,又能提高产量。四是加强技术服务。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五是发展智慧农业与数字农业新业态。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粮食产业的生产、加工、储备、销售以及粮食内外贸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推进精准化农业作业的同时,构建粮食安全新体制。
 
  第五,制定新的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粮食大县的投入力度,改善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条件、仓储条件和运输条件。二是大力发展和完善我省粮食生产市场经营主体。在扶持培育和壮大种粮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市场主体的同时,组建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三产融合的大型粮食产销集团。三是制定新的粮食生产补贴奖励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建议在全面评估对种粮农民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和办法,形成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加粮食产量”为双重目标的完备的财政政策体系。四是在农业机械化作业方面,既要提升深松和覆膜机具的补贴标准,提高深松、深耕和覆膜单位面积作业的补贴水平,增强土壤的蓄水、保水能力;又要增加粮食储藏烘干机械设备的补贴比例,杜绝粮食的霉烂变质。五是实施发展粮食产业的金融扶持政策。
 
  第六,尽早筹划《陕西省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工作。鉴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调研。广东、贵州、江苏等省已先后出台了本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为此,建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陕西省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事项纳入工作议程,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相关部门尽早介入,从指导思想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与监管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维护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文/史志诚  作者系陕西省原农业厅原厅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