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新政

2020-03-23 14:40:01 来源:西部大开发杂志
  陕西
  
  30条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见效,陕西省税务局近日出台30条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税额调整方面,对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疫情影响可申请调整定额或即时办理停业手续;在申报缴税方面,将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8日。目前已受理缓缴税款申请450户;对从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时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重庆
  
  多措并举保障企业资金链不断裂、产业链不受损
  
  立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需要,重庆市近日及时出台了小贷行业“9条”、融资担保行业“12条”等行业支持措施,服务实体经济,全力保障企业资金链不断裂、产业链不受损。在小贷方面,重庆市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额度、下调贷款利率,综合采取展期、续贷、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罚息)、暂缓催收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并要求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在融资担保方面,引导机构依法放大融资担保杠杆倍数,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倾斜,主动减费让利,鼓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同时,在监管上给予适度宽容,积极采取线上服务、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查等措施,快速高效处理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的各类事项。
  
  四川
  
  出台措施支持文旅企业有序复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四川全面停止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关闭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关闭各类景区景点,全面停售旅行社旅游产品。文旅企业经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近日,四川省发布《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帮助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倾斜支持;引导企业进行文旅项目融资,拓宽融资渠道,举办文旅项目金融对接活动,面向文旅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文化旅游行政审批服务;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加强线上培训和线上服务;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等。
  
  新疆
  
  简化通关手续助力中欧班列高效“复工”
  
  疫情防控期间,新疆海关、铁路等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简化通关手续,保障中欧班列正常运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1月下旬开始,大部分进口中欧班列短时停运或推迟发运,出入境班列大幅减少。疫情防控期间,新疆海关、铁路等部门实施转关无纸化作业,对查检货物实行“现场录入,即时审核”,尽可能减少企业报关工作量。同时,除必须在口岸实施的安全检查项目外,其他项目尽量转往目的地进行查验,加快中欧班列通关速度。今年1月以来,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出入境中欧班列超过730列,出口货物主要为机电、服装、百货、电子产品等,进口货物以棉纱、建材等为主。
  
  甘肃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便利
  
  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甘肃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便利,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疫情防控期间,甘肃省鼓励金融机构单列防疫信贷计划,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源投向防疫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当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有效提高首贷率。对于受疫情影响资金需求扩大的存量企业客户,金融机构要适当增加授信,不强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且可随时提款,满足企业临时资金需求。同时,甘肃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不压减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不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
  
  宁夏
  
  提高救助标准并“特事特办”避免因疫致困
  
  针对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可能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及时提高困难救助标准,并出台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帮助照料无人照料的困难老人、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等一系列“特事特办”措施,以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了解,宁夏将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救助标准由不低于728元/月调整到不低于78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救助标准由不低于4940元/年调整到不低于5928元/年。同时,宁夏对因家属患新冠肺炎、隔离等原因导致无人照料的困难老人、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由各级民政部门帮助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并及时提供米、面、油、蔬菜等基本生活物品。
  
  青海
  
  金融系统全力保复工促春耕
  
  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和开业复工关键期,青海省金融系统切实加大对复工复产和春耕备播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月18日,全省金融机构为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累计发放贷款28.3亿元,为春耕备耕生产发放贷款5.9亿元,着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贡献金融力量。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上线推广“云义贷”专属服务产品,截至目前累计已为20余家客户授信1000万元。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物流、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复工复产后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全省各金融机构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云南
  
  十条措施加强产业就业扶贫
  
  近日,云南省出台10项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加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措施包括: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以县为单位,精准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精准摸排监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特别是产业、就业扶贫带来的严峻挑战,全面进行摸排评估,持续加强分析研判;促进农业生产,强化产销对接,坚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问题相结合;有序转移就业,挖掘就业潜力,加强就业奖补,在认真执行现有就业扶贫奖补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加大力度,形成激励和示范效应;加强投入支持,加强产业补贴,做实小额信贷,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
  
  贵州
  
  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云服务”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近日向社会发布《强化疫情防控灵活复工复产优惠云服务应用推荐名录(第一批)》,推出了首批197款云服务项目,其中开放短期免费权限152款。据介绍,197款云服务项目由腾讯海纳创新中心、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贵州省分公司、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贵州有限公司、贵州航天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云服务商提供,其中开放短期免费权限152款。这些项目基本可满足企业在疫情期间远程办公、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多方面需求,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用。据统计,贵州省企业上云比例已达41.6%,推动了企业数字化转型,也让企业的运营管理更加灵活。
  
  内蒙古
  
  出台15条政策措施助中小企业渡难关
  
  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15条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内蒙古提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要应贷尽贷、能续快续,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的中小企业,部分或全部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内蒙古设立审批绿色通道;在做好企业服务方面,内蒙古协助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中小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广西
  
  七举措防疫情稳外贸
  
  近日,广西自治区出台七方面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复产,确保全年外贸实现稳量提质。主要措施包括:确保外贸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做好外贸企业“保订单”工作,鼓励外贸企业利用网上平台如阿里巴巴国际站、京东国际等开拓国际订单,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推广社交、短视频、直播等服务新模式,加快拓展数字化营销渠道;积极扩大进口,多措并举抓好出口,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等绿色通道专用窗口,做到即报即放“零延时”;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引导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外贸资金兑现进度,建立应对贸易风险指导协调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贸易风险。
  
  西藏
  
  发布10方面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指引
  
  近日,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指引,包括着力帮助纳税人纾难解困、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供应、拓展办税缴费服务举措等10个方面的内容。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实有困难的,可依法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损亏,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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