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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5-07 来源:西部决策网 人气: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各级政府坚持把“标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助力打赢乡村振兴战的重要内容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的一场硬仗,科学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加速开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标准化新时代。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卫生厕所改造达到标准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依标治理,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运用标准固化、传承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对标规范管理,新时代美丽宜居乡村的新画卷正在徐徐铺展。各试点村坚持紧扣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不断壮大特色产业、完善配套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弘扬文明新风、规范乡村治理,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但是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距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责任有待压实、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农民内生动力激发不够、资金投入缺口较大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标准化意识淡薄。现有村庄的村庄规划、产业发展和基础实施建设条件较好,但各部门对标准的理解不系统,不全面,对开展标准化工作认识不一,特别是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工作的意识亟待提高。
 
  二是标准体系不健全。现有村庄在乡风文明、村规民约、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各具特色,措施得力,但在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资料收集和识别较为零散和单一,缺乏系统的集成、整理和转化,标准体系的实用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三是专业技术队伍缺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建设是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创新推行“标准化+”模式的一次大胆探索与实践,同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乡村振兴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标准化战略实施等方面有较为全面、系统的理解和认知,当前组建全要素、多领域的专业技术队伍至关重要。
 
  四是专项工作经费不足。基于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建设开展尚属首次,相关业务工作经费尚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类积极要素未能向试点项目汇聚,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必不可少,各部门(单位)间政策、工作和经费合力亟待形成。
 
  因此,建议:
 
  一是要坚持高位推动,夯实责任。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建设与各级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相结合,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总体规划、建立组织机构、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形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存在的困难及时协调、产生矛盾及时化解,积极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提供坚强保障。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传动轴”作用,凝聚各方面工作和政策合力,真正让标准化建设建出质量、建出水平、建出成效。
 
  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这也就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握好经济条件欠发达、较好和发达三个建设层次,把握好不同地域农村实际,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推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努力实现各项标准与各地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相匹配,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省级层面要更加注重总体规划、基础设置、管理维护等基础性、通用性标准的研究,切实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找出路径、划出底线。
 
  三是要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标准化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性,不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必须坚持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由易到难的工作思路,也必须具备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的决心和毅力。在政策层面,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际,做好方案、制度与标准的有序衔接,要围绕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制定标准体系,注重协调性、突出引领性、体现操作性,有效发挥合力,真正让决策部署能够落地落细、见实见效。在实施层面,对于基础好、潜力大、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可先行试点、重点培育,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对于条件差、底子薄、群众积极性低的村庄,应在宣传引导的同时,选准个别点先行建设,取得成效后再逐步实施。在操作层面,要拿标准化理念考量各项工作,对当前已有的标准或者正在开展的工作,要进行对标达标,看看标准怎么定,我们怎么写,实际怎么做;对没有标准或者即将开展的工作,要在广泛搜集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为标准,让这些标准能够来源于群众、扎根于群众、服务于群众。
 
  四是要坚持资金投入,保障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建设是篇大文章,要舍得投入、善于投入、用活资金、用好资源。要积极争取各类奖补资金以及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要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建设,辐射带动农村三次产业质量服务的整体跃升,实现一产“接二连三”、“跨二进三”的良好格局;要发挥试点成效,尽快总结一批、研制一批、推广一批省级、国家级标准,通过标准化建设打造品牌、凝聚品牌,走出一条从制定实施、到规则引领、再到对外输出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五是要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十四五”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因此,在推进标准化建设上务必要统筹兼顾,实现“并联”发展。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标准化建设与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与乡村旅游业态、村级集体经济、农产品转型升级同步推进;与农村三变改革、创新农村公共服务管理机制统筹考虑,立足县域抓提升,着眼全省建试点,面向全国作示范。
 
  六是要坚持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要聚焦工作中的“创新点”和“闪光点”,将在标准化建设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讲好标准化故事、传播标准化声音,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能够关心、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让标准化工作真正成为行动之先导、百姓之共识。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承载着全省乃至全国各族人民的梦想和期待,是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更是长远的民生工程。我们要树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永远在路上,标准化实施之路任重而道远的思想,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乡村环境既有‘颜值’,又有‘气质’,不但要以村对标自治为主,同时还需要村、社会和政府良性互动、共同施标亮标,不断提高各级政府、村委、村民等主体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协调性,广泛采用适宜农村的特有方式,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砥砺前行,让乡村真正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文化起来,努力描绘出一幅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乡村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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