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学业水平考试将加强情境设计

2021-01-08 16:10:17 来源:西安日报

       为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陕西省政府办公厅6日出台《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深化课程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各地将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建立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探索不同地区和学校有效推进课程改革的实践模式,保证课程教学、考试评价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平稳过渡。

       根据《实施意见》,各地将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制定课堂教学改革方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引导改进教学,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学校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提升素养为根本,积极探索情景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创设思维型、活动型、开放型的课堂,提高学生终身学习及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规范学业水平考试。修订《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必修;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语文、数学、外语的合格性考试,以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由省级负责组织实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考试命题、组织方式、评分标准,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测试命题、评分标准,由省级统一安排制定,市级具体组织实施。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深化考试命题改革。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进行考试命题,突出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的考查。优化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机制。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记者 马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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