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教唆他人酒后驾车 “好哥俩”双双被拘

2020-10-24 20:04:18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米脂县发生一起因教唆亲友酒后驾车,双双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典型案件。
  10月13日,王某杰与堂弟王某博、还有另外两个朋友相约在米脂县一饭店吃饭,饮酒至当晚22时许。吃饱喝足后,王某博知道自己喝多了酒,于是不敢开车。他在明知王某杰已喝酒的情况下,把车钥匙交给王某杰,教唆其驾驶自己的黑色斯柯达牌小型普通轿车。过程中,由王某博在副驾驶进行指引。22时许,王某杰驾车行至米脂县雄雁商业街路段时,被我大队巡查民警查获。经酒精呼吸气检测仪检测,王某杰呼吸气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结果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王某杰带到县医院进行血检,根据陕西省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血醇检验报告,王某杰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44mg/100ml。认定王某杰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同车的王某博因为是明知王某杰已喝酒还把车钥匙交给王某杰,导致王某杰产生了酒后驾驶的侥幸心理和违法行为,起到了教唆或者是指示他人酒后驾驶的行为,王某博也承认了自己怂恿王某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目前,王某杰和王某博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聚餐时,一定不要劝酒,更不能劝其酒后开车。
  交警提醒
 
  这些事千万别做!
 
  不是只有醉酒驾驶机动车才会触犯危险驾驶罪,以下三种情况都有可能让你变成“共犯”!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 车辆所有人明知出借人已饮酒且要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驾驶人的行为。
 
  谨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对于那些“无理”要求
 
  要学会说“不”!

      (供稿人:白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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