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典型案例

2020-05-26 11:00:44 来源:延安日报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日前,延安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5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违纪违法问题。分别是:
  1.延安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雷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雷霄在担任志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或索要工程,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4万元。雷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雷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黄龙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徐选朝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徐选朝在担任黄龙县住建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揽工程或在工程款支付予以帮助协调,先后收受财物合计946.1577万元。徐选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徐选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延安市土地统征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郭斌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投标问题。郭斌在担任市土地统征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5万元。郭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6月,郭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甘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志秀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刘志秀在担任志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甘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工程项目,并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财物合计26.5万元。刘志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4年10月,刘志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原安塞县政府副县长高功斌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投资入股矿产开发问题。高功斌在担任安塞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规插手干预工程资金安排使用,收受他人现金20万元;2003年,高功斌亲戚任某某在安塞县投资打油井,高功斌入股10万元,2007年结算从中获利120万元。高功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3年9月,高功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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