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财政局三措并举强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管理

2021-04-14 20:16:32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略阳县财政局坚持“服务发展担使命,为民理财守初心”,聚焦“角落里的大民生”,立足财政职能,精准施策,倾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美收官,探索走出了一条经济财政薄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保障之路,推动全县农村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围绕资金投入需求,高点定位抓保障。略阳县原属秦巴山区深度贫困县,县域经济总量小,针对县级基本财力不足,自给率低,历史欠账较多,县级财政运行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着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积极筹集县级资金,确保了全县整治资金及时足额到位。2018年以来,该县财政累计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0541.3万元,其中:2018年1336万元,2019年5962.3万元,2020年3243万元,确保了全县17个镇(办)152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
       二是围绕资金使用效益,多措并举强管理。研究印发了《略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项目扶持、农户自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有效放大了财政资金投入效益。以“财政云”为支撑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进行动态监管、跟踪问效,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注重防范和化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债务风险,确保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是围绕资金运行安全,从严监督促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管理责任、资金补助、使用监管等要求。着力加强资金使用事中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按照“资金随项目,拨付按进度”的要求,以“直通车”形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有效防范了克扣、挤占资金等违规问题发生。按照“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原则,督促落实部门、镇(办)分级监管责任,会同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强化常态监督检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了整治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精准。(柏小军 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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