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焕新:陕西文旅产业数字化的实现路径

2026-09-02 10:30:35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建设文化强省、实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是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陕西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明确提出以文兴业、以文促旅,推动文化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为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指明方向。同时,配套出台《关于支持文化艺术精品扶持和奖励办法》《陕西省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等系列文件,构建起文化强省建设的完整政策体系。

当前,陕西正全力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核心抓手,要大力推进文旅产业数字化,着力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产业价值链创新,推动内部结构的转型升级,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重点方向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文旅产业进入了数字化发展时代,数字化创新也已逐渐成为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应运而生的长安十二时辰主题街区、大唐不夜城等一批5G应用示范场景、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成为文旅“爆款”IP,多层次、多样化、数字化消费需求,倒逼陕西文旅产业围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加速文旅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对标消费需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多领域多产业深度融合。结合2025-2026年全省文旅数字化最新工作部署,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方向:

(一)建立完善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政策体系

以前瞻性布局完善规划政策。积极绘制陕西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中长期规划蓝图,构建文旅产业数字化生态新格局,形成具有政策优势的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新生态。加快构建一体化文旅产业数字化平台,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西部区域中心建设,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健全数字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打造全球数字化赋能支持陕西文旅产业建设的合作伙伴网。建立文旅产业数字化场景体系,建设高标准、有特色、产效益、可持续的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集群,重点培育人工智能+文旅示范应用场景,打造“唐诗之都”“演艺之都”“精品微短剧之都”等数字化文旅品牌,以数字化赋能文艺精品创作传播。

以系统性谋划建立体制机制。加强数字互联,构建大文旅数字化协作机制。推动文旅部门、景区、企业、网络平台等配合协作,做好市场调研,通过政府引导等方式,加速推广便捷优质的吃住行游购娱在线服务选项。通过加强与工信、公安、交通、气象、民航、铁路、银联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拓宽文旅数据采集渠道,借力补齐文旅统计短板,实现旅游基础数据“行业填报、抽样调查、部门交换、局部购买”的多元化采集。深化跨地区文旅产业数字化合作机制,推动文旅资源数字共享,联动统筹景区营销策划、集中宣传,协同制定游访路线、加强经验沟通交流,辐射带动区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智能化治理强化管理服务。全面完善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文旅数据协同治理,促进文旅产业数字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运用数字化思维、认知、技术,全面推进流程再造、管理重构、制度重塑,加快形成即时感知、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形态,提高文旅产业数字化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协同化水平。加强文旅市场数字化质量和安全监管,推动文旅市场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上云增智”,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的转变。构建符合文旅数据市场化配置要求的交易体系,在打造文旅数据多主体共建共享体系的同时,明晰文旅数据市场化过程中各环节、各主体的权责边界。

(二)夯实培育优质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基础

加快建设文旅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文旅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金融工具实施高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构建文旅产业数字化基石。深入落实文化强省建设要求,广泛开展文旅数据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工作,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形成“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数字链条,拓展文旅场所数字化服务范围,促进服务形式与内容的多元化,提升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鼓励引导企业对旅游景区、文化馆所等大型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提供支持,有序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展览馆和古籍文献中心等场馆的建设。

创新培育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传统文旅产业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既需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文旅”“人工智能+文旅”,也需要借力各类平台载体实现融合升级。大力发展云旅游、云演艺、云展览等新业态,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新方式,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模式,努力实现更加多样、更有活力、更为便捷的文旅消费。把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作为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的新动能,主动培育文旅融合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和支持创意设计、数字演艺、动漫、电竞等文旅优势产业数字化发展。

有效丰富文旅产业数字化产品供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快速迭代,为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托陕西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和地域资源,围绕5G、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发展智能导游、导购、客流管理、质量投诉等网络文旅数字化服务,推广虚拟旅游产品。支持文艺作品、重要景点、红色文化等重点领域,打造具有陕西地域特色的文化IP。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通过新媒体传播和推广,推进非遗资源数字化采集与存储,建立高精度数字档案,让文旅资源借助数字化技术留得住、存得好、用得活。

(三)营造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良好市场环境

构建宣传营销体系。综合运用文旅产业数字化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销手段,打造“文化陕西”“三秦四季”“从秦岭到黄河边走边唱”“丝绸之路起点,兵马俑的故乡”等宣传推广矩阵,实施品牌化、体系化营销,带动整体形象提升。瞄准文旅产业数字化方向,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观光等于一体的数字文旅品牌,以独具创意、美观便捷的文创产品、融合陕西特色的文旅活动,强化当地文化IP输出,让人们在文旅消费体验中感受陕西文化魅力内涵。加强“游陕西”官方账号运维,健全海外营销网络,提升陕西文旅产业数字化国际知名度、影响力,助力打造高质量文旅品牌。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质的营商环境是文旅产业数字化良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能够为陕西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社会创造力,增强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动力。积极营造法治化的文旅产业数字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形成有利于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决策机制。努力营造国际化的文旅产业数字化营商环境,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为陕西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氛围。依托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文旅示范应用场景、文旅资源数字化采集确权等项目,夯实营商环境基础。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人才是推动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对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培养“数字+文旅”人才,在有基础的高校开展学分互认的交叉复合辅修,增设文旅专业数字化发展建设方向或相关课程,构建文旅数字化数据库、案例库,提高文旅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2026年,陕西紧扣文化强省建设人才需求,持续完善“文旅+科技”复合型人才引育机制,着力打造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文旅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十五五”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具体实现路径

为高质量促进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需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结合我省最新工作部署,陕西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重点推进以下8方面工作:

加快形成文旅产业大数据库。统筹利用文旅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全面梳理文旅产业资源,推动文旅产业资源的科学分类和规范标识,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旅产业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旅资源、产品研发、运营管理等不同领域的文旅产业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资源数据,关联文旅产业数据源和实体,形成文旅产业数据库,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依托文旅产业数字化应用相关课题研究,提升数据的挖掘、分析和应用能力,落实文化强省建设中文化资产数字化相关要求,推动文旅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

加快文旅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依托现有广电网络设施、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打造文旅产业“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结算支付功能,形成文旅专网以及大数据体系,服务文旅产业资源数据的存储、传输、交易和数字内容分发。规划建设文旅产业西安大数据中心,建设具备云计算能力和超算能力的计算体系,布局具有模式识别、机器学习、情感计算等功能的区域性集群式智能计算中心,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为全省文旅产业数字化建设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安全可靠的算力服务。推动文博场馆数字化改造,支持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等场馆优化数字化服务,依托华为·陕文投文旅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等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加快搭建文旅产业数据服务平台。鼓励多元主体共同搭建陕西文旅产业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文旅数据信息,集成同文旅产业适配的各类应用工具和软件,提供文旅产业资源数据和内容的标识解析、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结算支付等服务,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态的数据流通和协同治理,并与互联网消费平台衔接,为文旅产业数字化提供多网多终端分发服务。推动文旅产权交易机构发挥在场、在线交易平台优势,推动标识解析与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为陕西文旅产业资源数据和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依托全国首个省级文旅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博观”,提升文旅行业服务智能化水平,为游客创造便利、舒适的旅游环境。

加快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文旅行业的各类机构接入专网,利用文旅数据服务平台,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文旅产业将资源数据采集、挖掘、加工与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延展文旅数据供应链,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平台、不同主体之间数据分享,推进文旅产业数据的解构、重构和呈现。鼓励和支持文旅产业数字化建设的内容分发渠道,加强对文旅数字内容需求的实时感知、分析和预测,探索发展平台化、集成化、场景化增值服务。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动,优化投融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化项目研发与成果转化,全方位促进文化资源、旅游业态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深度赋能。

加快发展文旅产业数字化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文旅产业数字化消费新体验。提升高新视听文旅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增强用户文旅视听体验,促进“客厅消费”、亲子消费等新型文旅产业模式。量身定制个性化、多样化的文旅数字呈现方式,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等新型文旅产业消费发展。推进文旅产业数字化体验,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场所、购物中心、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搭建数字化文旅体验的线下场景。

加快提升文旅产业数字化服务水平。统筹推进陕西文旅大数据体系、智慧文旅建设,增强文化旅游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依托文旅资源数据服务平台,优化文旅产业服务网络,推动服务普惠应用,提升文旅产业服务的到达率、及时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逐步推进全省景区智慧化服务迭代升级,优化线上预约、智能导览、客流预警等数字化便民服务措施,从技术端优化游客全流程体验,切实简化游览流程、提升出行便捷性。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健全文旅市场智慧化质量管控体系,强化文旅市场数字化质量监管,提升文旅产业服务质量,助力白鹿原影视城、中华郡文化旅游景区等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发挥引领作用。

加快谋划文旅产业数字化布局。创新文旅资源表达方式,推动图书、报刊、演艺、景区游览等传统业态升级,调整优化文旅业态和产品结构。鼓励文旅产业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表现形态、丰富数字内容,培育以体验为主要特征的文旅产业新业态,推动具有陕西特色的中华文化瑰宝活起来。聚焦文旅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全链条,培育一批引领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建设的优质新型市场主体。锚定人工智能赋能文旅创新、文物系统数字化保护、非遗数字化活化传承等重点方向,聚力打造一批辨识度突出、示范效应强劲的陕西特色数字化文旅标杆项目,以数字化技术激活优质历史文化资源。

加快构建文旅产业数字化治理体系。构建契合全省文旅数字化发展实际的制度规范体系,细化完善市场准入管理、行业经营秩序、技术创新激励、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数据网络安全防控配套政策举措。提高文旅产业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文旅产业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实现数字化治理。依托数字化手段强化文旅数据确权、共享、市场化交易全流程监管,强化文旅产业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数字文旅业态常态化统计研判体系,持续营造规范有序、公平优质的文旅市场发展生态,为全省文旅产业数字化提质升级、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筑牢制度治理保障。(文/岳萱 王菲 沈悦)

(作者岳萱,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王菲,系西安市碑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沈悦,系西安交通大学教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陕西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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