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的余温未散,普法宣传的脚步紧跟而上。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真正走进群众生活,兴隆镇乘势而为,组织各相关站(所)在镇文化广场“摆摊设点”,集中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将绿色法治理念送到百姓身边。

聚焦新法实施,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本次宣传活动紧扣“厚植中国式现化化绿色底色”主题,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关键节点,以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围绕群众、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答疑解惑,重点宣传并解答了编纂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内容、社会影响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内容。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典的实施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归根结底为民造福。
深耕法条解读,详解法典核心内涵。宣讲现场,工作人员用通俗语言拆解新法内容。详细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噪声污染防治等内容。聚集“山、水、林、田、湖、草”等环境要素,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理念,呼吁应对气候变化需大家在平常生活工作中共同努力。全面梳理法典突出亮点,坚持严保护、全覆盖、重民生,既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又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规范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各类生态环保行为,让大家直观认识到生态法典就在身边、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结合本地实际,推动环保行动落地。针对群众,围绕野生动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禁烧散煤、垃圾分类、污水排放、秸秆禁烧、噪音管控、村庄保洁等日常事项,结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讲清环保责任,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针对企业,聚焦排污治理、废弃物处置、绿色生产、生态修复等领域,明确环保法定义务与违法后果,督促企业严守底线、绿色经营。
本次集中宣传内容详实、针对性强,能够破除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的认知误区,让生态环境法典真正落实到田间地头、车间一线,切实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护绿、人人尽责的良好生态法治氛围。(供稿:杨双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