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真没想到,四川某公司把钱给我们付清了,我们来申请撤诉和解除保全。”7月2日,随着勉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并解除保全,勉县某实业公司负责人长舒一口气。这起僵持了大半年的涉企运输合同纠纷,在勉县法院诉讼保全前置机制的推动下,得以彻底实质性化解。
时针拨回到今年6月10日。勉县某实业公司负责人急匆匆赶到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满脸焦虑。“我们给四川某商贸公司运了两年货,还欠70万余元运输费一直不结,公司资金周转实在撑不住了。”无奈之下决定走诉讼途径,并想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立案庭法官接过材料迅速审查:双方先后于2024年2月和2025年8月签订运输代理合同,由原告将货物从汉中运往四川,单价明确,结算方式清楚。合作至2025年9月结束,总运费180万余元,被告支付了大部分,剩余70万余元经多次催收始终未付。证据充分,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当日,法院便作出诉前保全裁定,并通过异地委托执行,火速冻结了被告四川某商贸公司银行账户资金70余万元。6月16日,足额冻结的反馈传回,这给忧心忡忡的原告吃下了“定心丸”。
6月17日案件正式立案,迅速将案件移送至业务庭的承办法官手中。经翻阅卷宗,该案的法官心里清楚,保全是手段,不是目的。既然账户已足额冻结,以保促调、以保促和的契机就出现了。他立即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并通过电话多次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沟通。“合同我们认,运输业务也确实发生了,但后来市场价格波动大,我们一直想和对方商量调一下价,没谈拢才拖到现在。”电话那头,被告道出了缘由。
“你们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单价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眼下账户冻结着,公司每一笔进出款都受影响,拖下去,信誉损失和经营不便可比这运费本身更麻烦。”6月26日,法官又一次拨通电话,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耐心释明,并设身处地分析账户冻结对企业经营的现实影响。
法官推心置腹的话语触动了被告。经过几天考虑,7月1日,被告主动将拖欠的70万余元运输款足额支付给原告。7月2日,原告一脸轻松地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和解除保全申请。法院当日即作出裁定,准许撤诉并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至此,从作出诉前保全裁定到案结事了,用时22天。
“冻”是为了“解”,“保”是为了“和”。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正是勉县法院运用诉讼保全前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该院将保全措施适度前移,通过依法及时“管住”财产,为后续调解和自动履行积聚力量,引导当事人在感受到司法力度的同时,体会到护企安商的温度,让公平正义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抵达市场主体。
最后,执行法官不忘叮嘱双方,工地干活时安全保障措施要跟上,引以为戒。长年雇工可以考虑购买建工人员意外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受损。(供稿:甘雅豪 毛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