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6-06-08 15:38:54 来源:新华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中都提出要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6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条例》修订,将为深化制度改革、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现行《条例》颁布于1999年,2002年和2019年作了部分修订和调整,在住房市场快速发展阶段,对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亟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

适应住房发展的新阶段,更好支持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当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超过40平方米,住房发展已经进入增存并重的阶段。人民群众对提升居住品质的需求更加迫切,住房消费从购房、租房逐渐向住房装修、加装电梯、日常物业服务等环节延伸。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的住房储金,需要拓展使用范围,在支持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费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租购并举”的政策导向,优化租房提取,将提取情形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修订为“支付房租的”,加大了对租房的支持力度;在原来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基础上,延伸到“修房”“养房”消费,增加了自住住房装修、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提取情形,形成对缴存人购房、租房、修房、养房的全方位住房消费支持。同时,增加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使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能够更加灵活地回应缴存人住房消费变化,为未来拓展用途留出空间。

适应就业形态的新变化,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体。我国就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方式弹性化的新就业形态迅速发展。《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原有单位缴存职工的基础上,将缴存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明确这些群体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了制度的普惠性。这是适应我国就业结构变化作出的调整,让更多群体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

适应数字技术的新发展,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近年来,数字技术迅猛发展,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让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便捷度持续提升。当前,缴存人对服务体验、办理速度、材料精简等有了更高期待。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缴存人、资金等要素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对跨区域公共服务需求愈发迫切。《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将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异地协同机制,为缴存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这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抓手,也是回应群众期盼、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文/浦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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