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义务帮工受伤,调解当庭获赔偿

2026-03-10 14:38:41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义务帮工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某一次性给付原告肖师傅各项经济损失43000元,一对昔日好友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2023年6月30日,肖师傅前往朋友李某某处玩耍。彼时,李某某正着手拆除其装修房屋内的顶棚,遂招呼肖师傅帮忙。肖师傅欣然应允,站上架凳用力拉扯顶棚。不料顶棚突然脱落,肖师傅猝不及防从架凳上摔落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股骨干粉碎性骨折。由于伤情严重且肖师傅体质特殊,术后出现骨不连情况,后续又多次住院治疗,直至2025年3月方才完成取出内固定物的手术。数月来,肖师傅饱受伤痛折磨,花费巨大。双方虽多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因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肖师傅一纸诉状将李某某诉至勉县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本案虽系义务帮工引发,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但双方本是朋友,只因赔偿问题产生隔阂,若简单机械地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矛盾,还可能使双方关系彻底破裂,效果不佳。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优先路径。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全面深入了解案情,一方面悉心倾听原告肖师傅的诉求和苦衷,对其因帮工受伤后长期承受的身体痛苦和经济压力表示理解;另一方面,也向被告李某某阐明其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朋友的难处。同时,承办法官还就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等,向双方进行了详细解释,并结合肖师傅的特殊体质、李某某的经济状况及受益程度等因素,情理法交融,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各执一词,逐渐冷静下来,开始理性沟通。承办法官适时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让双方把心里的“气”说出来,把心里的“结”讲清楚。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某一次性赔偿肖师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3000元。协议达成后,李某某当庭将43000元赔偿款交付给肖师傅。至此,这起历时近两年的义务帮工受害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供稿:王彪 赵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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