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法官,那批危化品设备腾退起来难度很大,我们真不敢乱动,而且申请执行人主张的‘租金和其他损失’太高,这僵局怎么破?”面对前来勘查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汉中A公司的负责人老陈(化名)眉头紧锁。
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来自山东的B公司老板老张(化名)同样心急如焚:“我租赁的工业用地也要到期了,出租人那边也在催。被执行人不腾退,我那边还得赔钱,两头受气!”
这起看似普通的租赁合同腾退纠纷,在执行立案后,却因案中藏“案”,一度陷入僵局。
一个现场勘查,挖出两个“死结”
2025年10月9日,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B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某环保公司腾退厂房、支付租赁费一案。判决早已生效:A公司需搬离并支付占用场地的费用。但直到执行阶段,真正的难题才完全浮出水面。
“必须去现场,把情况摸透。”11月4日,承办法官带队直奔涉案厂区。眼前的景象让他心里一沉:厂房内不仅堆放着未处理的化工原料,部分危化品生产设备更是与建筑物焊接安装得很坚固,强行拆除成本高、且风险大。
然而,更大的“隐案”还在后面。调查中,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老张本身也是“承租人”——他从某地质队手中租下这片场地,修建厂房后再转租给老陈。如今,因老陈迟迟不腾退,导致老张与地质队的租赁关系也无法正常了结,地质队依据租赁合同主张了相关费用。
“我的诉求很简单,他(老陈)把欠我的占用费,还有我可能赔给地质队的钱,一共28万,一起付了,我在勉县的事情解决彻底才回山东老家过年。”老张道出了他的“一揽子”解决想法。
案件从一个单纯的“腾退纠纷”,演变成了交织着“腾退难”、“衍生赔偿”的双重矛盾。简单地强制腾退,可能引发安全风险,且无法解决案外纠纷;若只处理判决内容,老张的潜在损失又悬而未决,矛盾可能再次爆发。
“两难”变“两活”,引导当事人盘活闲置资产
面对两个“死结”,执行法官意识到,不能就案办案,必须引导当事人找到一把能同时解开两把锁的“钥匙”。
“你们厂区里现有的设备、厂房虽然陈旧,但还有一定价值,可以试着跟地质队沟通一下?”法官在分别沟通中,引导双方和案外人从整体利益和现实处境出发,寻找可能的突破口。
这句话,为各方打开了新的思路。 老张提到,厂区里确实有几间停用的旧厂房,结构老旧,拆除也可惜,毕竟土地使用权属地质大队,房地一体才能发挥更大价值。法官随后与地质队沟通,转达了当事人的协商意向:“如果将这些旧厂房的残值权益直接移交给你们,用以冲抵部分因延迟交还场地产生的费用,是否是一种可行的解决路径?”
同时,法官也向被执行人老陈分析利弊:“如果三方能达成一揽子方案,你方以目前能力协商支付一笔费用,申请执行人老张以其旧厂房向地质队作价抵偿损失,通过相互支付抵偿就能彻底了结所有纠纷,避免陷入强制执行带来的高成本、高风险和资源浪费。”
几轮磋商下来,一个“三角和解”方案在当事人之间逐渐形成共识并最终敲定: 老张将废弃厂房的残值权益移交给地质大队,用以冲抵其部分应付费用;老陈则一次性向老张支付20万元,涵盖判决确定的占用费及对老张其他损失的补偿;在此基础上,老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处置其遗留的化工原料与设备,完成场地交付。
一案执结,三方事了
方案由当事人自主议定,兼顾了各方核心利益与实际情况。老张快速解决了与上下游两方的纠纷;老陈以可承受的成本实现了债务的彻底清偿;地质大队则顺利收回了完整的场地权益。
方案达成后,履行高效而顺畅。近日,一封来自山东的快递寄达勉县法院,里面是老张亲笔签名的领条,确认已收到20万元执行款。
随后,承办法官在微信上分别向双方确认履行情况。老陈很快回复:“法官,钱已经转过去了,事情完结了,这下心里总算踏实了。”字里行间透着如释重负。
不一会儿,老张的信息也回了过来,还附带了一个拱手感谢的表情包:“谢谢法官!款项已收到!”“事情解决了就好!”法官回复道。放下手机,看着桌上那张跨越千里的领条,承办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一起看似陷入僵局、牵扯多方的执行“骨头案”,在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引导下,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平衡各方利益,最终以三方各得其所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供稿:刘波 赵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