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实践与建议

2026-01-13 17:08:53 来源:西部决策网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近年来,陕西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牵引体制改革,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探索出一条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的路径。

实践探索

实践一: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开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新征程。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开发、应用等活动。陕西科教资源丰富,聚集了110多所高校、1800多家研究机构,拥有包括70余名两院院士在内的20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近年来,陕西努力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021年3月,启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2022年3月,在总结吸收“一院(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一所(西安光机所)一校(西北工业大学)一港(西部科技创新港)一企(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经验基础上,出台《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实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简称“试点方案”),推行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2022年12月,制定了《关于印发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简称“十条措施”)。进一步聚焦“转成功”“快转化”共10个方面27条。2024年7月,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新二十条措施”)。瞄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三项改革”现已成为陕西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代名词。

实践二:着力激发要素潜能,破解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让有作为的科研人员“名利双收”,破解“不愿转”。“三项改革”明确了以前未被纳入职称评审的转化人才成长路径和评价标准。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新技术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化工作的高校教师,分类纳入教学科研职称评审,重点评价科研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对成果转化管理专职服务人员,纳入工程序列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其推广本单位科技成果过程中所做的贡献。清晰的职称评审方式和评价标准,极大调动了广大教师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突破现有科研资产管理模式,破解“不敢转”。“三项改革”对于职务科技成果采用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的减值及破产清算,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并建立了决策层面尽职免责等配套制度,从而卸下高校、科研院所及科研人员的思想包袱,推动更多存量成果、静态资源加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基于价值共创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破解“缺钱转”。以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政策为例,此项改革支持科研人员将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大大提高了各方的积极性。再如“先投后股”政策,先期以项目形式向企业“投”入财政资金。在被投企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投入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滚动使用,形成循环运行的长效机制。

四是创造性并联部署“三项改革”“秦创原”,改革要素组合方式,破解“不会转”。“三项改革”利用“秦创原”作为实施平台,有效避免政策设计与政策落地脱节。及时修订《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举措上升为政策和策略,推进转化工作深化。不断推出“先使用后付费”“财政资助项目限期转化”等创新举措,建立“1+N”线上线下常态化路演机制。以“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为框架,建设“秦创原”科技、人才、资本三个大市场,为优质科技成果吸引创投资金、快速嵌入产业链提供平台和机遇,形成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组合拳。

实践三:“三项改革”成效放大,为体系化破解科技产业深度融合难题贡献陕西样本。

一是坚持深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畅通教育科技人才循环。在陕西的推动下,“三项改革”聚焦新质生产力“关键在人、关键靠人”核心底座,用改革“点火器”闯难关、蹚新路。成立西北地区首只人才投资基金,实施“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和特殊支持计划,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1035名、创新团队145个,秦创原“三支队伍”总量达到4742个。试点单位扩大至156家,10.3万项成果实施单列管理,3.1万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人员成立转化企业1736家,615名科研人员凭借转化成果晋升了职称。“校招共用”模式入选全国人才工作创新最佳案例。立足陕西创新资源丰富但困于“象牙塔内”、硬科技特色突出但外溢经济主战场不足、国有高校院所力量雄厚但转化机制缺乏等难点堵点,有效打破了体制机制障碍藩篱,促进人才队伍有效对接,加速转化步伐。2023年度全省32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第2。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中,陕西高校上榜8所、全国第4。高校承担企事业科研委托金额连续5年居全国第4。近3年,全省高校签订技术合同4.9万余项,成交金额255亿元,年均增长率超40%。2024年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授权量分别增长16.8%、12.5%,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5%。

二是坚持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三项改革”以“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为牵引,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2021-2023年,省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了2.57倍,投入强度增长了1.9倍。2023年,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480.53亿元,对全省R&D增长的贡献率接近五成。设立秦创原路演中心、人才服务中心、金融服务工作站、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秦创原发展股份公司等平台,实现了从“创新主体找资源”到“为创新主体送服务”的转变。推出秦创贷、陕科贷等70余款科技信贷产品,落地全国首单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创投资本不断壮大。2023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分别达到23940家、16754家、2426家和1408家,分别是2020年的2.96倍、2.66倍、2.05倍和2.43倍。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增长25%、15%。

三是坚持营造“近悦远来”科创生态,畅通政策设计落实优化循环。改革以来,实现关键技术突破363项,填补国内空白22项,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从2021年的67.86%上升至2024年的72.2%。围绕建平台、促转化、引人才、育企业、聚产业、强服务等方面共推出160余项配套政策,形成了上下贯通、整体协同的政策体系。在西咸新区建设秦创原总窗口,引导各地市积极打造特色化秦创原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探索实践“飞地创新、离岸孵化、回迁发展”模式。2023年,各市落地成果转化项目2045个,签约引进科创类项目1645个、总金额8571亿元。依托秦创原加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新建13个“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8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一批知名高校、龙头企业、投资机构在陕落地项目和平台。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表扬,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等做法上升为国家改革举措。陕西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正在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三项改革”的启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三项改革”本质上是对科技成果转化背后的生产关系进行了突破性深层次优化调整,系统探索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这一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的实现路径,为科技创新驱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启示一: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成果转化是必由之路。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对中国来说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生存问题,是增强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的根本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桥梁。只有将科技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实际应用,才能创造价值,才是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最终决胜点。

启示二:推动“四链”深度融合是人才成为第一资源的前提条件。

人才是第一资源,生产关系革新是必答之题。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人才是自主创新的关键。只有打消科研人员顾虑,才能深度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面对大家担心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和考核导向不够鲜明、权责界定不够清晰等一系列问题,“三项改革”从小切口寻求突破,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解除了后顾之忧,形成了转化基础,打通了创新链;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激发了主观能动性,奠定了转化条件,激活了人才链;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资金来源,催化了转化进程,融通了资金链。“三项改革”环环相扣、一体化推进成果转化机制体制改革,融合了产业链。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辩证思维、系统思维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威力。

启示三: 担当作为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的精神内核。

创新是第一动力,担当作为是必然之选。为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者的担当作为精神,陕西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继承发扬赳赳老秦的勇敢果毅、延安精神的艰苦奋斗和西迁精神的爱国主义内核,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因地制宜,大胆试验,提升了科研人员的转化积极性,减少转化过程中的内耗内卷。举全省之力建设秦创原驱动创新平台,整合政府服务、金融资本、人才培育、司法保护等多种要素,四链融合、上下游衔接,形成多层次、多维度、全社会协同的转化环境。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高校院所、企业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并及时推广应用。密切跟踪新情况新趋势,从《试点方案》到《十条措施》再到《新二十条措施》,支持体系不断迭代升级,保证始终引领实践。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创新优势,创新优势不断形成发展动力,闪烁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耀眼光芒。

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陕西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确立,在全国领风气之先,“书架”向“货架”的转化进程不断加速。今后应继续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思路,进一步放大“三项改革”落地效应。

思路一:科技成果供给端扩面

主要问题:一是一些中央驻陕单位受制于上级主管部门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难以自身力量突破政策障碍。二是一些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担心转化工作过多会影响教学和科研秩序。三是一些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区仍然以GDP、财政税收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导致地方上可能更多追求一些“短平快”项目,忽视成果转化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对策建议:细化《新二十条措施》关于“三项改革”向中央在陕单位、国企、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等举措的具体落实方案。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主动帮助中央在陕单位协调解决堵点难点。一院一策,一所一议,逐项突破,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和科研机构支持下属单位(特别是西安、咸阳等西安“双中心”建设集中片区)适用“三项改革”政策。二是对于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合理安排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出台指导意见。突出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力度鼓励完成基本工作的前提下投身成果转化事业。常态化巡回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案例分享、问题解答,提高政策知晓率、覆盖面。三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区单列考核办法。立足科技转化周期规律,主要评价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为科技和资本合作铺路搭桥、“政产学研金服用介”产生共振效应等方面担当作为情况,淡化GDP等常规指标比重。

思路二:科技成果承接端提质

主要问题:一是区域间科技成果转化竞争激烈。一些省市在陕西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周边设立办事处,不断加码资金、土地、个人待遇等条件,吸引企业、人才“转会”。据工信部统计,2023年,陕西输出技术合同69716项,金额4119亿;吸纳技术合同44480项,金额2246亿,属于净输出省份,成果就地转化面临挑战。二是对企业主体的激励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国企负责人反映,现有转化政策对于尽职免责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细化具体。一些传统行业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转型发展,但因缺乏权威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服务,不得其门而入;一些科技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省内现有科研成果难以满足企业需求。但又不知去哪对接合适的科技成果及转化团队。

对策建议:贯通科技成果转化、招商引资、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工作,释放多重政策叠加效能,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攻方向,建立完善匹配我省特色现代化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成果承接体系。一是以优越的转化前景留项目。积极推进首发经济,采取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等措施,创造领先技术应用场景,助推依托家乡市场积累经验、逐步扩大量产规模、加快升级迭代。二是充分利用综合优势引项目。医疗、教育条件是转化项目持有人考虑落地城市的重要影响因素,其比重还在提升。西安拥有46家三甲医院,居全国第6。百强高校数量位居全国第5,百强中学数量与四川并列西部第1。应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及时解决安居、就医、落户、子女入学等需求,完善成果转化多元激励机制。三是借鉴广东、四川、湖北等省份经验做法,对于国企转化工作负责人适用条款,进一步细化免责条件和免责情形,明确认定意见作为单位考核和纪律监察、审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面向企业需要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科技系统科技情报、发改系统产业发展、工信系统技术交易等相关研究力量,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聚焦陕西重点产业链,收录全国乃至全世界转化科技成果详细资料,持续跟踪相关高精尖创新成果团队动态,有针对性开展技术预见研究,量身定做产业落地全程信息咨询服务。

思路三:成果转化耐心资本培育引进

主要问题:一是陕西资本市场对比过去已有长足发展,但对照兄弟省市仍显不足。以私募基金为例,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24年11月底,陕西私募基金行业(按照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口径统计)管理基金规模1263亿元,落后于湖北、四川、安徽、江西等省。二是一些地方将创投工作简单理解为“搞大规模”,但相应服务水平不高,市场化运营能力不强。致使好不容易募来的资金趴在账上,产生不了应有效益。

对策建议:同步调动国企和民间资本,开发与陕西“硬科技”特色相适应的金融产品,确保从孵化初期到后续发展过程中的股权融资、信贷支持等需求,都有对应服务满足。一是发挥国有性质资金示范带头作用。在省属国企上缴利润中设置固定提取比例,加快发起设立一批种子、天使、创投、产业基金,争取国家各类科技创新基金在陕设立子基金,形成科技投资基金集群,增强兜底放大效应。二是引导社会股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帮助科创企业拓展境内外上市空间,对于拟重组的我省上市企业,支持已具备上市条件的科创企业优先参与。大力发展S基金,与项目早期投资形成接力,提供长期稳定的培育资本。三是加大投资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行业,提供投融资便利服务。四是鼓励探索创新金融产品矩阵。信贷机构要积极开发知识产权等特色资产抵质押贷款。探索“科技企业核心人才价值”评估信贷产品;保险机构要针对产品研发责任、产品中试、知识产权申请费用损失等场景,推出相适配的保险产品;证券、信托、资产管理机构要当好资金中介,利用公司债、RIETS等资产证券化工具,开发一揽子金融服务,助推企业开展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工作;担保机构要扩大“政银保”产品范围,争取更多优秀科创企业贷款纳入合格抵质押品范围,为成果承接企业增信。

思路四:成果转化人才体系完善健全

主要问题:非常缺乏周廉(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赵卫(西安光机所)这样的战略科学家,符新伟(西北工业大学)这样的全能型技术经理人,李振国(隆基绿能)、曹慧涛(西科控股)这样的硬科技企业家,施平安(国中创投)、米磊(中科创星)这样的硬科技投资人,徐立平(中国航天集团7416厂)这样的大国工匠级工程师。

对策建议:探索政府搭台、市场引才模式。大幅提高精神和物质奖励水平、大刀阔斧改革职务晋升标准,加快建立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一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校通过设立技术转移专业、开设技术转移相关课程等方式,加快培养多样化技术转移人才。二是鼓励“一院一所一校一港一企”等单位,秦创原发展公司、深创投等省内外知名创投机构采取托管、项目代理等方式参与全省各级各类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工作,破解人才缺乏难题。三是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市场化用人机制优势,引入各类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推动技术共用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根据实际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聘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推动高校院所与新型研发机构人才互通、绩效互认。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或到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一定时间内保留基本待遇。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体制机制,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课题组

课题组顾问:周彬县  徐可为

课题组组长:田高良

课题副组长:刘红旗  郑代汉

课题组成员:李健  张鸿  卫玲  马草原  周芳  王乐  刘扬  田梓辰  衡一然  沈怡丹  吴嘉怡  李坤荦  李玟蓓  丁文甫  

课题执笔人:田高良  郑代汉  田梓辰

(原文刊发于《西部大开发》杂志202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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