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记者刘玉) 12月29日,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延安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两部法规已于2025年9月29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同年11月28日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延安特色产业升级与文化遗产保护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

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苹果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共七章45条,聚焦品种研发、技术推广、人才支撑等短板,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延安市果业中心主任路树国向记者介绍,延安2024年苹果种植面积达333.5万亩,产量500万吨,综合产值约550亿元,近百万群众依托该产业增收。条例明确,“十五五”期间年均推广矮化密植及“3332”模式6万亩,2030年建成现代化苗木繁育基地5000亩,果园防雹网覆盖面积达100万亩,同时推进预冷贮藏选果设施升级,助力“延安苹果”“洛川苹果”双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
《延安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共六章32条,是延安与榆林市协同立法的重要成果。延安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将实施全要素保护工程,5年内收录陕北民歌曲目不少于1000首、传承人资料不少于400份,构建四级传承阵地网络;建立传承激励机制,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获不低于2000元补助,力争5年内市级传承人稳定在15名以上、县级传承人50名以上,通过“民歌+旅游+互联网”模式,推动非遗活态传承。
据了解,两部法规立法严格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格局,广泛吸纳基层意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登宏表示,下一步将抓好法规贯彻落实,以制度优势赋能高质量发展,让苹果产业成为乡村振兴“常青树”,让陕北民歌成为文化传播“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