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主动释明先予执行制度,助力老人解决医疗费用困境

2025-06-10 13:42:36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勉县法院褒联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年逾八旬的原告李某在事故中遭受颅脑损伤,引发重度智能损害,构成三级伤残,需大部分护理依赖。尽管侵权方及保险公司已垫付 8 万余元,但实际医疗支出近 18 万元,后续费用高昂。李某的女儿李丽表示:“我独自肩负起照料父母和筹措费用的重担,四处借贷,我现在直接心力交瘁,我真不知道接下来咋办呀……”

庭审后,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李丽的困境,特意留下李丽和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法官恳切指出:“本案护理费你们双方分歧巨大,原告认为已实际花费 5 万余元但证据不齐,法院还需做大量调查核实工作。且基于你们的分歧,本案也有一定上诉风险。但原告现急需后续护理和治疗费用,等着生效判决付款,实在来不及了。鉴于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保险公司能否在宣判前再垫付部分款项,解燃眉之急?”

李丽听闻法官说出了自己难以启齿的请求,连日压力涌上心头,眼眶瞬间红了。保险公司认可责任划分,但因已垫付 8 万余元,继续垫付无法通过内部审批。

法官遂主动向原告释明先予执行的相关制度规定,由原告提交申请,法官排除双方争议的护理费部分,针对事实清楚的无争议项目迅速裁定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李某 10 万元用于治疗,并督促其尽快履行。

几天后,李丽拿到这 10 万元 “救命钱”,激动致电法官:“太感谢您了!我们快撑不下去了,是您帮了我们全家!” 法官也由衷欣慰。案件判决扣除被告保险公司已垫付的款项后,再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37 余万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供稿:王慧 张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