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略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案件时,凭借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线索的深度挖掘,成功执结完毕一起合同案件。这一举措将判决书上的权益切实转化为 “真金白银”,有力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某建筑公司与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明确被告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原告某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总计945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如约履行义务。
某建筑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开展全面深入调查,同时申请执行人积极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供新的财产线索。当时该案承办法官虽已调离执行局,却秉持 “调岗不卸责” 的坚定初心,主动与执行局沟通协作。经仔细核实,确认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北京某企业处存在到期债权,且被执行人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开具发票,然而第三人却尚未付款。
执行局迅速响应,当即派出执行团队,与原承办法官一同奔赴北京。抵达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向该企业现场送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详细阐释其依法享有的异议权及相关救济途径,同时着重提示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与责任。
此后,原承办法官持续发力,多次与被执行人及第三人进行沟通协调,全力督促其履行到期债务。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促使该案执行款全额汇入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一度陷入僵局的执行难题得以圆满化解。
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其稳健前行的关键支撑。略阳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提升依法高效执行能力,致力于推动涉企纠纷实现高效、实质性化解,全方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供稿:李恒 吴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