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选举任命人员开展任后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支持和促进干部及部门工作的有效形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金台区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权,创新和改进任命人员任后监督,助力“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树法治思维、强化履职担当、推进效率革命,更好服务发展改革大局。
对象从“部门评议”到“履职评议”,责任问效更加聚焦。本届常委会届初实行“‘一府两院’副职履职评议+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双轨模式,通过听取委员代表意见、复盘监督成效,发现“部门工作评议”监督刚性不及“履职评议”,普遍存在问题泛化虚化普遍化短板,导致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精准、整改效果不明显。常委会紧盯不足开展研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副职报告履职情况的试行办法》,将履职评议范围从“一府两院”副职扩展至政府部门负责人,有力督促全体人大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有效形成“关键少数”带动全区国家机关提能力、优作风的良好效应。
重点从“规范程序”到“紧跟中心”,赋能作用更加明显。常委会综合考虑被任命干部任职年限、当年所在部门专项工作是否列入监督议题等因素,科学制定监督计划,有序推动任命人员履职评议“全覆盖”。成立4个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工委牵头负责、代表活动小组参与的调研小组,负责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谈话、预审报告等评议前期工作,健全“常委会听取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反馈审议意见、跟踪整改落实”闭环监督机制,确保任后监督充分发挥维护法律权威、推动问题解决作用。同时,常委会紧跟党委决策部署,动态调整监督对象,2024年市区工业强区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后,常委会迅速将区工信部门负责人履职监督议题提至当年,推动做强工业“首位产业”、激活科创“关键变量”。
调研从“全面用力”到“靶向会诊”,查漏补缺更加精准。针对“一府两院”副职,征集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部室)负责人、机关干部意见;针对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征集分管区级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服务对象、行业人大代表意见,同时对评议对象分管或负责的重点项目及联系企业进行走访,做到既注重实干实绩又广听基层民声。各调研小组按照“一人一策”要求,根据评议对象分管或负责领域,梳理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部署,结合近年来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针对性制定《个别谈话发言提纲》,扭转了以往讲成绩不实、说问题不透的状况,为把准干部能力作风短板和法规政策落实薄弱环节奠定了坚实基础。
方式从“间断单一”到“衔接融合”,监督刚性更加持续。常委会牢固树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理念,在增强监督系统性、连贯性和实效性上下足功夫,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2023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某部门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不及预期。2024年常委会将此项工作列入专题询问子问题,持续推动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2025年常委会继续将该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监督计划,以久久为功的韧性监督、“监督人+监督事”的综合监督,推动重点评议意见掷地有声,切实发挥履职评议以点促面作用。
下一步,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聚焦党委确定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紧盯国家工作人员能力作风短板,贯通融合“对人监督”和“对事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