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法院高效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成功解决责任问题

2025-01-14 09:58:12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勉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案结事了,法院有效促成矛盾化解。

2024年9月王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勉县某通村公路事发路段时,逢行人郑某行走至此,致郑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郑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就赔偿款数额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故郑某诉至勉县法院褒联法庭,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前期,郑某坚持按照诉讼请求要求赔偿8万余元,王某则认为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要求核减。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向双方分析事故发生成因,释法析理,悉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一次性赔偿郑某6万余元。王某当庭支付了案款,该案顺利化解。

通过调解结案加当庭履行的方式,让当事人纠纷一次性解决,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今后,勉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同时法官提醒,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造成事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各位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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