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现在开庭。”近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勉县阜川镇一山村,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搬到”了被告人所在的村组。
被告人夏某某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办案人员与被告人沟通过程中,被告人反映自己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且儿女都在外打工,家中无人帮扶出门,自己无能力到法庭参加诉讼。为方便诉讼,经与公诉机关、律师商议沟通后,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人所在的村组。
在夏某某家院坝内,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公诉人以及援助律师、被告人,大家各就各位,庭审就地展开。整场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夏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近年来,勉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多种形式的审判方式,以积极主动、灵活多样的办案模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用实际行动来诠释新时代的司法理念。接下来,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担当。(供稿:张珂 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