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12月18日,咸阳市召开《2024-2025年咸阳市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新闻发布会,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槐文军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咸阳市2024-2025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相较于往年有三大显著变化,旨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解决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首先,补贴标准得到提高。根据《咸阳市2023—2027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补贴标准由每户每个采暖季500元提高至60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财力适度提高补贴标准,以确保群众生活、取暖可承受、用得起、效果好。
其次,补贴方式得到优化。政策由“先用后补,采暖季后兑付”调整为“先补后用、用不完回收”,即在采暖季前以电量、气量、生物质颗粒形式一次性发放到位,提高了补贴发放的精准性和效率。
最后,补贴范围得到扩大。补贴对象由原有的清洁取暖试点改造户扩大到所有使用清洁能源取暖的农村常住居民户,包括群众自改户、提标改造户,相比往年增加了5.6万户,实现了“应补尽补”。
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军彦表示,资金保障方面,今年继续按照上年度补助标准执行,即600元/户/采暖季,补贴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累计筹措4.95亿元用于发放运行补贴。资金监管方面,将健全监督检查,执行公示公告,严格据实清算,确保资金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永刚介绍了“水暖炕”改造作为提高清洁取暖质效的重要举措,实现了“屋里暖、窗外蓝”的双赢效果。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彦丰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峰分别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散煤监管方面的措施进行了说明。
此次政策的调整,不仅体现了咸阳市对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也展现了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的重视。通过这些措施,咸阳市将进一步提升冬季空气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供稿:咸阳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