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9月18日,汉中市勉县公安局镇川派出所背包民警在胡家渡村开展工作时了解到,该村十一组村民张某某因砍树与邻居胡某发生纠纷。
背包民警随即和村干部、警务助理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张某某与胡某系路坎上下邻居,张某某房屋西头是胡某的土地,长有一些树木。前几天胡某不在家,张某某自家安装光伏发电板,发现树木对安装有影响,就和胡某通过电话沟通此事,结果胡某回家后发现树木已被砍掉,和自己的要求相差甚远,遂发生纠纷。
背包民警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对双方进行反复劝说,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张某某同意对胡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在民警的见证下当场履行。(供稿: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