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员”联调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4-09-18 16:23:30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化解,这次能拿到赔偿金真的要感谢法院。”当事人邹一的家属握着褒联法庭张岢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汉中市勉县法院褒联法庭“法官+人民调解”,高效调解了一起饮酒死亡生命权案。

勉县褒城镇30岁的村民邹一与60岁的邹大相约吃饭,期间二人共饮酒2斤多,邹一急性酒精中毒,后经治疗无效,于5月11日死亡。期间,邹一家属要求邹大赔偿各项损失120余万元,但邹大方表示最多赔偿10万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邹一家属不满,欲到邹大家摆放花圈进行闹事。

褒联法庭了解此事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邹一这么年轻,身体一向硬朗,可就是因为这次聚会,他才出了事!”“都是自愿喝酒的,谁也没强迫谁啊。难道因为一场聚会,就得为他的去世负责吗?”双方家属情绪激动。

法官和调解员从情感法理入手,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争吵解决不了问题,我们会理清责任,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在调解中,法官和调解员听取了双方意见,核实案件细节,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指明双方的责任,且释明近期各地法院类似案件的处理责任划分,对双方具体责任比例区间给出建议,并出具相关方案。最终双方和解,邹大也及时履行了赔偿款。

褒联法庭重视人民调解在诉前调解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对所在辖区镇村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就法律知识及调解技巧开展培训,持续加强与辖区业务站所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业务合作,努力汇聚多方调解合力,使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平息在萌芽。(供稿:张岢  赵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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