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感谢法官!我今天用保单抵押贷款,既履行了法院判决,多年心血购买的保险理财还可以保留。如果被强制执行,那损失可就大了!”被执行人张某有些激动的说道。近日,张某通过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手机APP贷款一万元,在法官的见证下,将赔偿款交纳至勉县法院执行款账户,迅速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关某急需的交通事故赔偿款。

勉县法院于今年6月立案受理申请人关某与张某交通事故赔偿案。申请执行人关某系邻村60多岁的村民,急需进行二次手术。而张某几年前创业失败,还有不少外债。就在执行陷入两难之时,执行法官再次仔细筛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其名下有一款几年前购买的理财型人寿保险,遂立即予以冻结,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金额不大,如果强制执行,案件能迅速解决,但是被执行人保单将无法保留。于是冻结次日,执行法官约谈张某,告知如不履行判决,法院将对其名下保单现金价值采取强制执行,以及执行可能带来的风险,并给了三天时间好好考虑解决。
8月1日一大早,执行法官收到张某发来的短信“刘法官,这份保单对我很重要,这几年我为了还债经常熬夜跑长途运输,身体不太好,万一有个疾病或意外,这份保险还能给家里留个保障。恳请法院给我一个机会,解除对保单的冻结。保险公司说可以用保单抵押贷款,只要拿到贷款我立即履行。请相信我!”
最终,张某在法院解冻保单后,立即以保单抵押借款一万元,当场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关某及时得到了赔偿金,被执行人张某只需每月向保险公司偿还不到一千元,就可以继续享有这份保单。本案的赔偿难题就此化解。
“虽然本案的执行标的仅有一万余元,但对法官而言,小标的关系大民生,每一个案子,无论标的额大小,无论何种类型,我们都会认真对待,公平公正处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执行法官刘波说道。
今年以来,勉县法院执行各类案件1846件,平均执行结案用时53.86天。在保障执行案件质量效率的同时,将“小案件大民生”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全局,并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情法并用,柔性、文明执法,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供稿: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