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为加大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支持,规范村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
一、背景情况
村卫生室作为最基层的医疗机构,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第一站,也是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在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2024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2024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明确发挥医保基金导向作用,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方便农村居民就医。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按照“创造条件、优化流程、加强调度、应纳尽纳”的原则,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明确导向、分类施策、规范行为、完善配套、加强领导等方面对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做出部署。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多种途径,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有行政村存在多个村卫生室的,至少保障1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医保服务“村村通”。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根据不同的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第一类是对已经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医保部门通过乡镇卫生院结算村卫生室医保费用。鼓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设全省统一的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省级医保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总对总”连接的方式将村卫生室批量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第二类是对正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原则上将这一类视同已经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村卫生室与对应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临时管理关系,通过乡镇卫生院代为结算。第三类是对短期内不具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统一组织村卫生室集中申请医保定点工作。医保部门进一步简化申请条件、优化申请流程,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指南和咨询服务,帮助村卫生室顺利完成定点申请过程。
三是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基金安全。守好、用好医保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