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略阳县持续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坚持绿色采购“优先”、预留份额“加额”、助企纾困“降本”、采购资金“快付”,提升服务效能,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绿色采购“优先”。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执行节能和环保产品采购政策,督促全县采购人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截止目前,该县政府采购绿色采购金额达709万元,有效推动全县加快创建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生态城市。
坚持预留份额“加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截止目前,该县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达2550万元,占比35%。
坚持助企纾困“降本”。对经主管部门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鼓励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规范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管理,鼓励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市场状况、企业信用等免收或按比例少收保证金,确需收取保证金的,鼓励采用保函形式缴纳。
坚持采购资金“快付”。督促全县政府采购人单位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加快资金支付,在签订合同后向中小企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开展履约验收,验收合格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督促采购人自交付之日起原则上25日内支付款项,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供稿:柏小军 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