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法院发出首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

2024-05-31 14:51:24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勉县法院向县司法局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普惠公共法律服务”的司法建议书。同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就加强和完善普惠公共法律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法律服务的需求进行交流讨论。

会议由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志鹤主持。勉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彪、法官助理张书豪,分别宣读了司法建议书的内容,并就司法建议提出的背景作了介绍。

20240531145326932-36-b562e.jpg

勉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一些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的小额诉讼纠纷案件,由于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不到位,在本无需聘请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委托了代理人参加诉讼。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收费虚高,导致群众解决纠纷成本增大,小纠纷形成大诉讼,矛盾难以及时化解。

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扩大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同时改进和提升普惠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和方式,提高服务的实效;最后规范和强化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教育管理,通过鼓励参与普惠公共法律免费志愿服务,压缩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咨询公司在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的存在空间。

李志鹤表示,感谢勉县法院对县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县司法局已在全县建立了覆盖城区和18个乡镇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由于宣传工作不够广泛,服务方式有待改善,服务效果还需提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中放大标的额提高收费、挑讼等客观存在但属个别现象,司法行政机关将以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对法院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将尽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尽快向县法院回复司法建议。确保普惠公共法律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

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亮指出,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普惠公共法律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不能完全市场化,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小标的额法律纠纷,应该由政府提供最基本的普惠公共法律服务。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和加强工作举措,切实提高普惠公共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增强人民群众对普惠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0531145327123-75-9576d.jpg

下一步,勉县法院将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联系,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对小额诉讼、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诉讼,勉县法院畅通“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救助措施。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诉讼服务大厅和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向需要的人民群众免费发放。鼓励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诉源治理和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加大对普惠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和引导,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把普惠公共法律服务这项为民的好事,做好做实。

勉县148法律服务所、勉县维公律师事务所、勉县华沃律师事务所有关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座谈。(供稿:张书豪  赵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