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 为认真落实《镇巴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近日,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2024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镇所有河流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对各村(社区)严格落实“禁渔期”管理规定,加大巡河频次、加强网格化管理、提升禁鱼宣传、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禁渔期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召开村民院坝会
各村(社区)认真落实县、镇有关文件精神,将渔业资源保护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 建立了渔业资源保护属地管理机制, 层层落实楮河渔业资源管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了所属辖区渔业资源保护的监管职能, 坚持不定期巡河制度, 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渔业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村干部入户走访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广大群众的爱鱼护河意识。各村(社区)充分利用群众会议、悬挂标语、张贴禁渔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抖音、微信网络媒体、常态化进知解入户走访等,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鱼类放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禁渔管理工作政策法规, 积极宣传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宣传工作中,各级各单位广泛宣传《兴隆镇2024年禁渔公告》,让全镇人民人人知晓禁渔期的“六条红线”(1.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作业。2.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3.禁止使用地笼、粘网、拦河网、“绝户网”、手撒网、滚钩或自制鱼具等禁用渔具。4.严禁扎巢取卵、非法挖砂采石等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5.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6.禁止制造、销售禁用鱼具)不可触碰,宣传引导广大村民知敬畏、守法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禁鱼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共同保护辖区内的天然水域环境和生态资源。
兴隆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禁渔期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渔业资源的良性循环,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当地的生态平衡,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了丰富的自然资源。
目前,镇巴县兴隆镇、村(社区)河长、兴隆派出所、兴隆交警中队、兴隆司法所、兴隆市场监管所、兴隆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全镇禁鱼工作部署,分工负责,定期研判,共同配合,及时查处违反禁渔公告的行为,确保禁渔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为创建美丽宜居的新兴隆贡献力量。(供稿 :段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