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履行

2024-01-22 09:51:31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记者马瑞  通讯员 贺金霞 马婧)2023年1月15日,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案款10000元,双方纠纷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2016年9月17日,被告秦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经被告高某担保从原告卢某某处借款1万元,约定月息3分,二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后被告秦某某共支付原告利息4500元,剩余本息未付。无奈之下,原告来到富县法院要求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
 
  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中心接到原告秦某某诉求后,特邀调解员白东亮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计算涉案借款利息。经过多番释法明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秦某某清偿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当场给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近年来,富县人民法院持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让调解成为当事人信赖、乐意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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