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记者帅华锋 张陇峰)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这是我国国情决定的”重要讲话要求?如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11月2日召开的宝鸡市调解暨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上,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青通报了全市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通报指出,在健全诉源治理保障机制方面,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诉源治理工作专班,市法院与市人社局、市信访局联合印发诉源治理文件2份,各县区法院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具有解纷职能的单位联合印发文件51份,为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打牢了基础。在构建协同共建解纷体系方面,全市法院已与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工商联等53个市、县、区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加快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资源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约,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等全流程在线办理,目前共有100家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聘请特邀调解员692人,诉前调解委派纠纷25185件。在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效能方面,全市法院认真分析案件纠纷地域分布及类型化、行业化高发、多发成因,加强与公安、检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积极发送司法建议,推动纠纷诉前化解,有力促进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市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审判资源信息,按照“经济社会运行司法指数”框架和指标,对全市2023年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了“数字体检”,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向市委专题报告,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岐山县法院 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580名鸽友要求支付赛鸽比赛奖金纠纷,被评为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案例。
统计显示,今年1-10月,全市一审新收民事、行政案件36589件,同比增长7.08%,并未实现案件数量由增转降,反映出全市在适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尤青院长分析认为有四方面原因:一是对诉源治理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府院联动整体进展不够迅速,三是司法推动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四是诉源治理宣传成效不够充分。
如何全力推动全市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向前迈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宝鸡新篇章贡献更大智慧和力量,尤青院长提出四方面意见。
要加强督导考核力度。加大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省市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尽快提高全市诉源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落实诉源治理考核细则,加强调研和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到先进地区“取经”、创新工作举措等形式,尽快扭转不利局面。
要提升数据服务效能。积极推进“村居微法庭”“法务庭”“共享法庭”建设,将数据联至镇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联至大的社区和大的村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多元解纷服务,为实现诉源治理新格局中从公民个人到省市平台五级纵向联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科技支撑。
要强化司法推动作用。全市法院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沟通交流和工作衔接,助力发挥类型化、专业化调处化解优势,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要深入研判类案多发高发、大幅上升的原因,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当好行业治理、社会治理的“啄木鸟”。要加强司法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形成原因、反映的社会治理风险隐患,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向党委汇报以解决深层次问题。要培树“一个纠纷、一次解决”“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抓好法院内部诉源治理,最大限度防止衍生案件发生。
要注重经验宣传推广。广泛征集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和调研考察,挖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宝鸡诉源治理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使矛盾妥处在当下、化解在基层,确保全市案件增量有效控制。要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充分运用法院自媒体,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诉源治理工作的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和府院联动成效,不断提升诉源治理工作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的信任度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