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渭滨区2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023-10-12 17:12:09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记者帅华锋 通讯员 冯石泉) 10月8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宝鸡市渭滨区陈勤莉、王美联等2名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近年来,渭滨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很好的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全力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进一步健全完善推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色”预警管理机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推动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司法所等相关组织融合发展,建立了村(社区)每半月一次、镇街每个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构建起科学系统、有机衔接、便捷高效的多元调解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深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完善预警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综合研判分析,及时有效地化解各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接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施挂牌督办。
  三、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区司法局制定印发《人民调解组织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区)、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提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案件数及成功率。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服务、依法调解”。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实现调解队伍专业化、调解形式多元化、调解程序规范化。
  四、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经过举行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每年举办全区性调解员培训3次以上,有效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同时鼓励人民调解员参与到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在基层法治建设、社会治理领域发挥更重要作用。
  五、强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
  提升工作人员运用信息化的能力,进一步抓好统计管理系统、“帮忙有一套”APP智慧调解系统的应用,确保调解案件数据录入率和使用率。规范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及应用,确保各类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及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统计报表、数据分析、研判报告等网上即时处理报送,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效高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