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决策网讯9月5日,商洛市慈善协会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七周年暨“中华慈善日”“陕西慈善周”座谈会。
商洛市慈善协会荣誉会长、慈善形象大使代表、慈善志愿者服务队代表、部分爱心企业参加了会议;邀请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市老科协、市文化产业促进会、商洛文化艺术研究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市慈善协会秘书长刘建斌组织与会同志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11名同志就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七周年和第八个中华慈善日、第五个陕西慈善周,围绕开展“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主题活动做了精彩的发言。大家畅谈了慈善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就促进商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讲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必将对营造“人人支持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发挥重要的作用。
商洛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姚长志在座谈会上,就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慈善精神,传承慈善文化,救助困难群体谈了自己的感受,并对进一步做好慈善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持续强化《慈善法》宣传;二是持续开展慈善活动;三是持续弘扬慈善理念;四是持续规范慈善行为。
市慈善协会会长李选良在讲话中说:做好新时期慈善工作,一要弘扬大慈善精神,营造大慈善氛围,全力构建大慈善新格局。慈善精神:即自觉自愿、无私奉献;向善行善、不计报酬;扶贫济困、安老扶孤;抢险救灾、服务社会。开展慈善工作的意义:党政所需、社会所望、人心所向、难者所盼、国家所倡、历史所赞。二要立足大慈善理念,谋划大慈善工作,全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慈善不仅仅是捐钱捐物,更重要的是要树立慈善之心,植根于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无私的博爱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延伸和扩充。要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人人支持慈善的全民“知善、向善、行善、乐善”的浓厚慈善氛围。一是抓好慈善宣传;二是营造慈善环境;三是谋划慈善事业;四是推进慈善发展;五是提升慈善影响。三要强化慈善意识,完善大慈善举措,全力打造慈善公益生态环境。要在思想上树立大慈善;措施上保障大慈善;工作上推动大慈善;社会上打造大慈善;环境上营造大慈善。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工作,努力促进商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乡村振兴,关心关爱困难群体,践行第三次分配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还给与会同志印发了“中华慈善日”知识问答13题。市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陈知武主持了座谈会。(供稿:郭万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