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首先要产业振兴,没有产业振兴,就不可能实现乡村振兴。但是,靠谁来振兴产业,依靠现在农村分散的、粗放的、小规模的,采用传统生产方式的农民家庭行不行?我认为不行,大家可能也认为不行。不行怎么办,我的答案是要主动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大力培育与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提出这一观点,我的主要依据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农村的生产力已经发生质的变化。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今天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不仅表现在农业连年丰收,农产品供应十分充足,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获得了巨大提升,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民生活极大改善,更重要的是在发生这些变化的同时,农业农村的生产力性质在悄无声息中发生了质的飞跃。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平台村优质牧草基地
一是农业生产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以前的农业生产是以人力畜力为主,现在发展成以农业机械为主。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不少地方,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照明用的是煤油灯,耕地依靠的是老黄牛,碾米磨面只能使用石碾、石磨。农村改革40多年来,在农业连续丰收的同时,农村生产力所取得的巨大进步,远远超过之前几千年。在过去几千年里,主要农业生产工具虽然也不断改进,但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过去从种到收都由农民家庭独立完成,现在是由农民家庭和专门的机耕、机播、机收服务队配合完成,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劳动强度大大降低。
据统计,1949年,我国农用拖拉机总动力7.35万千瓦,联合收割机仅13台,到2018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左右,拖拉机总数达到2240万台。目前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1%,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玉米、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已经实现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到主要依靠机械动力的历史性转变。
所谓“386199”部队种地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农业机械+“386199”部队,农业机械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有几种现象不知大家发现没有?①传统农具和生活用品成了文物,只能在村史室才能看见。②“三夏”的时间大大缩短、劳动强度大大降低。过去需要两三个月时间,现在一个村短则三五天、长则七八天就完成。“三夏”期间,农民甚至可以在田间地头一边打麻将,一边忙“三夏”。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三夏”期间再也不用回家了,把钱寄回去就行。③手机现在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数据成为“新农资”。农业生产方式在实现了从“人扛牛拉”到“机器耕种”的历史性转变后,目前正在从“靠经验”到“靠数据”、从“汗水农业”朝着“智慧农业”加速转变。农业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生产力结构发生的质的变化,客观上要求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走向联合或合作,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拉萨市曲水县才纳乡四季吉祥村
二是农村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过去的农村,农业占绝对优势,农村经济几乎等同于农业经济。改革开放后农村非农产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非农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非农产业的迅猛发展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单一产业格局,使得农村生产力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一家专业合作社内,操作员利用植保机器人喷施农药
三是农民就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过去的农民就是种地,面朝黄土背靠天,一辈子都与土地打交道。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后,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同时也把自由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还给了农民。广大农民在解决了吃饱饭问题之后,为了增加收入,由不自觉到自觉,相继进城打工,成为城市建设、工业发展和“中国制造”的主力军。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亿人,加上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和兼业农民,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都在从事非农产业,用主要精力从事农业的农民已经是极少数。
重庆市渝北区育苗基地的工人在搬运蔬菜秧苗
甘肃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
一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陕西省兴平市的麦田里作业
四是农民收入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必然带来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过去农民收入是农业收入为主,现在是以非农产业收入为主。以农产品为主的实物收入比重大幅下降,以工资收入为主的货币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强大动力。
上述变化表明,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不仅是农业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农民财富和收入量的迅速增加,更重要的是通过量的积累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村生产力水平与农村改革初期相比上了一个大台阶,家庭承包经营这一生产关系与发展提升了的生产力不适应的矛盾已经普遍显现出来。比如,家庭承包经营与提高农业机械化效率的矛盾、与推广农业新技术和防治病虫害的矛盾、与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矛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矛盾、与进一步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矛盾等等。
过去我们增加农民收入的一大政策就是提高农产品价格,但是现在国内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已经大大高于国际市场,而农业经营的效益却远低于发达国家,提价已经没有空间,其要害问题就是分散化家庭经营导致农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效率很低。虽然我们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想了不少办法,但多年的实践表明,这些矛盾在现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难以根本解决。因此,我们可以做出一个重大判断——进入新时代后,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基本矛盾,生产关系现在又重新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现行的生产关系已经落后于或不适应极大发展了的生产力性质的要求,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分久必合,重新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和经营体制,已经成为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要坚持长期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他还说过:“农民现在希望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想动,但不等于将来永远不能动。科学种田发展了,超出了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到那时,你不搞集体化、集约化就适应不了。当前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愈来愈不适应的现状表明,邓小平同志不愧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不愧为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他所讲的第二个飞跃已经来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继续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继续加强乡村建设,必须继续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必须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我认为更重要是调整完善生产关系,解决好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问题,从而推动今后农村生产力更快发展。回顾历史,当年农村改革初期打破“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把农村集体土地由集体经营变为农民家庭经营,确立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这实质上也是先从经营体系,即生产关系的变革,解决农村发展动力问题开始的。当前,发展农村产业,要让农村产业兴旺,也应把重点放在经营体制的改革,即生产关系的调整上。因为经营体系决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有什么样的经营主体,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从实践看,凡是进入农业的工商资本,几乎没有一个重复传统的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因为他是新型的经营主体,代表的是先进的生产力。
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首先,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具体讲,就是要跳出农业农村,打破城乡界限,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最大限度地打通城市市场要素向农村流动的通道,鼓励支持城市工商资本和市民下乡参与农业农村发展,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新生主体。允许城市工商企业和市民下乡进入农村发展,这既为农村引进了成熟的市场主体,同时带动城市的技术、人才、资金和市场等生产要素流向农村,一举多得,能够改变在长期城乡分割体制下生产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的不合理现状,形成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形成政府与市场“两条腿走路”,合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乡村振兴的新格局。同时,必须进一步改革城乡户籍制度,现在只是单方面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落户,下一步应该允许市民下乡落户,形成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双向流动,真正实现居民应该拥有的自由迁徙权。
二是加快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步伐。过去在农民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土地是农民生存的主要保障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舍弃土地的使用效率,把公平放在优先位置,这是我们多年来制定农村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现在,农民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农民非农产业收入远远超过土地的收入,农村已经建立了新型社保制度,土地已经不再是农民生存的唯一保障,土地的保障性功能大大弱化。这时我们的政策取向应该加以调整,在土地公平与效率的取舍上,应该把追求效率放在优先地位,同时兼顾公平。具体讲,就是承包权讲公平,经营权讲效率。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性地提出了“三权分置”理论,为我们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理论基础,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既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又要通过制定具体政策积极引导,不能任其自然生长。
三是更加鲜明和理直气壮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应该是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在本质上讲仍然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鲜明标志。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壮大集体经济,这完全符合当前农村发展的实际,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愿望。近四十年来正反两方面的实践充分证明,要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共同富裕,必须有新型集体经济做支撑。凡是真正实现了共同富裕地方,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真正实行了双层经营,集体的统一经营与家庭的分户经营相互促进。十九大报告把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了三十年,这给广大农民群众吃了长效定心丸,但今后的农村经营体制绝不是第一、二轮土地承包期的重复,必须下功夫完善提高。过去我们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以分为主,甚至把分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今后则必须在确保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强化统的功能。这就要求必须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从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地位来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党在农村长期稳固执政的经济基础,“手中没有米,叫鸡都不来”,只有集体经济强大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加强,核心领导地位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如果说改革开放前我们是在当时生产力水平还不具备的条件下人为的发展集体经济,而现在则是在生产力水平已经具备的条件下主观上对发展集体经济重视不够。应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顺应生产力发展客观要求,从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和加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经济基础的高度,认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采取得力举措,强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真正做到统分结合。必须强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绝不是回到过去“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
四是培育现代化的新农户。虽然家庭经营也是目前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但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中的家庭已经发育成为现代企业形态,成为企业法人,是成熟的市场主体,它的生产手段已经机械化、科技化,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理念已经现代化,产品市场也是国际化。而中国目前农村的绝大多数家庭,不仅规模小,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家庭,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还有本质区别,生产手段、生产方式、管理方式都比较落后,市场以本地为主,还没有发育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因此,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小农户,绝不是现在分散化的传统小农户,而是指经过改造提高,发生脱胎换骨改变的“现代小农”。从长远来看,要促进传统农户加快分化。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立志长期务农的农户会逐步发展成具有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成为“有体面职业”的农民;②相当多的农户会加入到以土地股份合作为主的各种合作社中去,成为合作型主体;③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到公司制农业企业中去当农业工人或外出务工;④还会有更多的农户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继续推进,流转土地经营权,甚至在条件成熟后有偿放弃土地承包权,全家彻底转移到城镇,成为市民。
五是继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还有数额极大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但大多处于沉睡状态,农民的这些资源都不能进入市场,没有流动性。所以说,目前我国农村的市场经济还只是一种“半市场经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让这些资源资产尽快活起来,体现出它的价值。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目前这项工作从形式上是基本完成了,但促进农村合作经济、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目的并没有达到,必须进一步深化。(文/郑梦熊)
(本文作者系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陕西省村社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