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变化,始于电视问政之后……
2018年初,陕西省提出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但是,在2018年6月份开展的一次营商环境调查统计中,西安在企业电力获得、施工许可证办理和不动产登记等三项业务仍然排名靠后。优化营商环境,到了迫切需要提升的时候,很多单位仍然无动于衷。
2018年第6期“电视问政”将这三项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到了演播现场,接受质询。并向观众和这些负责人现场播放了节目短片《施工许可审批:如何突破“三重门”》。第一道门——基层执行中的“玻璃门”。在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办理业务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尽管按照要件清单准备材料,审批中也没能一次性通过,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到这里了。第二道门——决策机制中的旋转门。不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审批环节往往是最费时间的,许多环节是决策机制有问题。一企业负责人这样说道,完全符合规则的事情,也需要审批单位领导班子“开会决定”,“‘领导出差了’一句话,就啥事也办不了。”第三道门——改革中的弹簧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王先生向记者“吐槽”,本来已经审批过半的项目遭遇部门改革,还得重新审核,真是让人百感交集。
这期节目的最后,“电视问政”节目组代表社会送给被问政单位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墙,墙后面是一扇门。而在这段问政节目中,观众对于西安市建委的满意率:39.88%,不满意率:60.12%。这段问政节目,无情地打了西安市建委的“脸”。
“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是老百姓出门办事经常遭遇政府部门推诿、阻挠、不作为等现象的形象比喻,足以管窥此前陕西营商环境的恶劣状况。
2018年初,陕西省提出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在8个方面推出47条举措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提高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全省营商环境达到或超过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当时,老百姓普遍感觉到,从“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的颁布到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仍然是惯有的步伐,慢慢腾腾,我行我素,阳奉阴违……直到一系列的“电视问政”节目的播出,影响陕西营商环境的种种顽疾,曝光在老百姓面前,逼迫被问政的领导纷纷当场表态“马上就改”“连夜就改”……
这一剂“猛药”,加快了很多有审批权力的政府部门的作风改变,也推进了“三年行动”的快速落地,改变了许多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作风。比如,在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方面,2019年6月底前,陕西对各市区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程序;在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方面,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在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方面,提速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时效,改进海关税征管方式,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方面,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开展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
此后,陕西省按照“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工作要求,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研究,确定衔接取消11项,承接4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将7967项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拆分成17916个办理项;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均已挂牌成立,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均已建立并规范运行;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8个部门的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上线,形成了优化便民服务的“陕西样板”;西安等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材料减少了60%,省级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211项,13个市(区)县最多跑一次事项超过100项……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不断被激发,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
从2018年被陕西确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开始,到2019年的“营商环境深化年”,陕西一直在下功夫突破市场投资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科研创新环境、人才要素环境、法制保障环境等方面的行政壁垒,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地提升。
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中,陕西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房产交易登记等7项指标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2019年,西安市被评为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安康市被授予“中国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城市”称号。
营商环境连年优化,赢得市场主体好评
2019年,陕西省对标先进,持续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上线运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25.96万户,同比增长39.14%。2020年,陕西新登记市场主体81.11万户,到2020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42.17万户,同比增长12.14%。数字增长的同时,也赢得市场主体的声声好评。
2018年以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力度,优化完善网上登记和“微信办照”业务系统,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反馈”模式,让企业“零跑腿”成为现实。
当年10月,陕西飞沃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因内部股东调整,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4位股东均不能到登记窗口确认,该公司总经理刘雷通过“微信办照”完成了股东变更业务。
“真的很便捷呀!股东们分散在天南海北,要聚到一起费时费力。主要变更信息由我在手机上录入,其余股东只需在各自手机上签字确认即可。”刘雷说,“我感受到了陕西营商环境的优化”。
西安国际港务区推行政务服务“楼小二”模式。港务区对标国际先进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审批流程优化再造,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精心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全力打通联系企业“最后一米”,2017年5月推出陕西首个政务服务驿站,2018年12月进行整合升级,推出陕西省首个政务服务“楼小二”服务点,将政务服务直接延伸到企业楼宇,实现企业办事“足不出楼”。
近三年,咸阳市紧紧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目标,坚持开门听诉求、主动解难题、坚决除病根,创新开发“互联网十”大走访平台,持续开展以“进企业、入项目、解难题、转作风、促发展”为主题的营商环境“大走访”活动,努力营造党政商企齐心协力、线上线下协同高效、惠企解难有机融合、数据图景开放共享、督查考评便捷公正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局面,企业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唯思得(陕西)科技环境有限公司通过该平台移动诉求端反映了周边公交车发车时间长导致上下班不便的问题,经系统接收转办到解决用时不到24小时,企业员工们为政府的服务速度点赞。
“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确实优化和提升了陕西各地的营商环境,许许多多的企业、商户都感到了办事的便捷,感到“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在许多政府部门消失了。
王瑾是中建丝路(中建西北区域总部)党委书记、董事长。今年1月28日中午,刚刚参加完陕西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王瑾委员和记者聊起了优化营商环境时说:“作为在陕央企,我们非常高兴看到营商环境的可喜变化。大家普遍认为,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陕西区位优势突出、资源富集、战略机遇叠加,投资的潜力越来越大、机遇越来越多。伴随着营商环境的明显优化,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越来越强,扎根陕西、投资陕西、奉献陕西的决心更大、劲头更足。”
营商环境“最后一米”,仍不尽如人意
若果说电视问政是让掌握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府部门“出出汗、红红脸”的话,纪委通报就是破坏营商环境的“高压线”,坚决触碰不得。在全省上下优化营商环境的浪潮中,不断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曝出,省纪委、监委也不断出重拳,予以打击。
2018年8月28日,陕西省纪委专题通报了七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其中,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原所长王洪涛先后16次非法收受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物,共计23.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商洛市商南县农业局原局长尚志国和县农技中心主任梅学忠、副主任李斌搞权钱交易、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西安市新城区金融办管理科科长李峰履职不力,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营商环境优化中,那些曾经“吃”“拿”“卡”“要”的执法者、审批者,在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三年,老百姓明显地感觉到“窗口”单位的变化,感受到“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越来越少,但是营商环境“最后一米”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2020年1月21日,陕西省纪委又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道姜寨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刘林生、原委员程星兴2人带领村民前往某房地产公司施工现场,以姜寨农村建筑合作社名义索取“管理费”2.8万元,增加企业负担。2018年6月,刘林生、程星兴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南郑县原大河坎镇党委书记廖卫东以各种名义向在辖区内实施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的多家企业索要“感谢费”“拜节费”等,共计86.6万余元,2019年9月,廖卫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被通报出来的破坏营商环境的干部令人可恶,谁又能感悟到当初被其卡着脖子勒索的商户是多么地无奈,多么地愤怒?从这些被通报出来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来看,那些不易被公众监督的角角落落,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个破坏营商环境的干部,一次破坏营商环境的举动,就会伤害一大批市场主体,真正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影响营商环境“最后一米”者,还有一些好心办砸事的例子。
2020年6月,西安市小南门、四府街的临街店铺,被当地有关部门统一换了铺面门头——原先各种花式、各种特色的门头,被统一换成了黑底白字。这种整齐划一的黑白配,让路人和商家心里很不舒服。还引发了市民吐槽:“招牌统一,没有特色,千店一面,形式主义!”
更多有市民质疑,城市道路两边店铺,招牌如同流水线生产的,大大扼杀了城市的多样性,与其搞标准统一化,不如想想如何利用门头细节,呈现城市特色。
这类案例,在全国各地都出现过,都是打着优化营商环境的旗号,花着财政公帑,办出市场主体非常反感的事儿。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温情
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份新修订的《条例》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新《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规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激励监督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本级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
目前,全省各地纷纷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及相关利企便民措施进机关、进园区、进市场、进协会、进企业“五进”活动。新修订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各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陕西经济发展注入温情,注入活力。(文/本刊记者 张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