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中省及榆林市支持疫情防控和“保供”的财税货币金融政策。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迅速响应,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工作。
截至2月10日上午12时,榆林市拨付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资金1827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829万元,市级资金7227万元,各县市区9219万元。目前实际支出10927万元,用于医疗救治200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111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9972万元,其他支出644万元。此外,足额拨付各级医保基金3.0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2.33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0.28亿元,工伤基金0.43亿元,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初步统计,榆林辖内银行机构目前已经紧急办理防疫专项资金、防疫捐赠资金等各类防疫应急款项汇划业务60余笔,累计金额约2.02亿元。信贷支持方面,辖内银行机构已向疫情防控所需医药物资生产及购销企业投放贷款2笔合计 2000 万元,续贷9000万元,同时正在积极对接落实 3 家医药企业涉及1700万元贷款的投放。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资源”等一揽子支持疫情防控和“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榆林市税务局将对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税费政策进行集中梳理,做好预案安排,重点加强基层一线服务指导,通过税收大数据管理,全面筛选辖区内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特别是对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基础民生、物流交通等重点企业,将借助新媒体和网络手段,实行点对点定向推送、辅导政策,帮助相关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减少窗口接触,严密防控疫情风险。将对辖区内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落实减免税政策、延长申报期、缓缴税款、推进纳税信用贷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解燃眉之急。
榆林银保监分局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对卫生、防疫、慈善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金融需求及时响应,为医务工作者、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对向疫区专用账户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银行将会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开辟疫情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和资料,提高理赔效率,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对于受疫情影响出现临时还款困难的重点行业企业,如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企业,经与借款人协商后可采取调整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调整结息频率、减免利息、再融资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分行和榆林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已经出台《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域贷款及时投放,同时加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简化办理流程,已经初步确定为三家金融机构办理再贷款、再贴现业务,正在抓紧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