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重庆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颁奖仪式举行。
经过严格评选,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綦江区“重庆市文明城区”荣誉称号,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石柱县“重庆市文明县城”荣誉称号,万州区高梁镇等150个村镇“重庆市文明村镇”荣誉称号,黔江区生态环境局等199个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含文明旅游风景区),涪陵区吴晓凡等100个家庭“重庆市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市威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雷锋的士”队员廖财莉等50人“重庆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同时,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授予150所学校“重庆市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王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