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富文:加快公共场所禁烟立法

2018-03-22 15:59:32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西部大开发讯(记者张永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康中国”提升为国家战略。我国吸烟人数众多,吸烟诱发多种疾病,对个体健康危害极大。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实施“健康中国”的应有之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应当通过立法强制推行。

  吸烟对个体健康危害极大。吸烟致癌已经公认,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吸烟是肺癌的重要致病因素之一。吸烟者患肺癌的危险性是不吸烟者的13倍。统计资料表明,冠心病和高血压病患者中75%有吸烟史。冠心病发病率吸烟者较不吸烟者高3.5倍,冠心病病死率前者较后者高6倍,心肌梗塞发病率前者较后者高2~6倍。吸烟也是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慢性气道阻塞的主要诱因之一。

  禁止吸烟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据2015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监测数据显示:与2010年相比,中国吸烟人数增加了1600万,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居民家中的二手烟暴露率虽有下降,但仍有54.3%的人在工作场所暴露于二手烟;餐馆、酒吧、夜总会一类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仍高达76%-93%。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调查,高达96.84%的吸烟者和97.57%的非吸烟者支持“室内全面禁烟”,禁止吸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加快禁烟立法的条件已经具备。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近几年来,我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8个城市为公共场所无烟立法。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加快禁烟立法的条件已经具备。

  因此,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法院副院长巩富文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立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确实存在很大的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啃下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立法这块硬骨头提供了最好的历史机遇。禁烟立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维护中国良好国际声誉。

  二是建议立法规定烟草包装使用图形警示标志。据悉,目前世界上有超过45个国家已经通过关于图形方式健康警示的立法。近20个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烟草包装使用不少于烟包面积50%的图形警示标志。目前,我国对烟盒的包装仅仅要求在烟盒正反面有警示语,且警示语所占烟盒面积执行的是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规定的最低限——不小于其所在面的30%。一图胜千言,若立法规定将图形警示(如烂肺、烂口、骷髅等)印上烟盒的正反面,其健康警示效果,超过任何形式的宣传,特别是让非吸烟者、尤其是青少年远离烟草。

  三是禁烟以立法为主导综合施治。吸烟不仅要从法律上作出强制性的禁限规定,也要在舆论宣传上进一步开展吸烟有害的教育;不仅要有禁限的规定,还要有一些具体可操作的细致办法,做到既有效减少了吸烟,降低了危害,也不至于给烟草业、餐饮业等行业带来过激的不适应。

  综上,建议加快禁烟立法,2018年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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