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议决策法”助推阳光村务,推进小微权力执行规范化——雅安市雨城区运用微权清单制度推进基层治理的实践
![]() |
碧峰峡镇七老村五议决策法照片 |
![]() |
村组干部为群众讲解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制度 |
![]() |
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读本 |
![]() |
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关于“五议决策法”的流程图 |
随着新型城镇化政策的驱动和移动互联网在农村的逐渐普及,表面上看农民的整体教育程度提高了,参与民主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了。但深入分析,由于村民参与的形式不明确,导致村民想参与、想监督却没有适合的途径,村民正在逐渐失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同时,民主决策没有规范的流程,村级组织甚至个别干部随意决策,造成决策偏离群众和工作失误,甚至引发“微腐败”问题,产生村民对村级组织、村干部的信任危机,甚至累及基层党委政府。这种问题在当下农村普遍存在,雨城区也不例外。为解决这个问题,2015年起,雨城区先后在全区189个行政村和18个社区全面推行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和“阳光居务”微权清单三十三条,目的就是将基层事务管理服务“清单化”、基层组织行权“流程化”、群众议事、监督“明白化”。
一、案例背景
2012年12月,雨城区碧峰峡镇七老村1000余亩集体林地以拍卖的方式流转给第三方,村集体获益138万元。扣除原林地承包人的补偿金,仍有79.43万元结余。村民们对这笔近80万元的资金如何处置十分关心,村两委也是慎之又慎,不敢轻易处置。这一慎重,就拖到了2016年,村民们心里开始打起鼓来,钱会不会被村上的干部瓜分了,坊间猜测村干部已把钱私分的传言日盛。终于有一天,10余村民义愤填膺的到镇政府上访要求真相。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联系七老村的组织委员、镇村财收支管理中心、七老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出面耐心解释,保证资金是安全的,钱在村财镇管账户上,并答应村民不克扣截留一分钱,这才打消了村民的疑虑。村民们虽然散去,但这近80万元的林地流转收益的处置不得不提上日程,如何处理不妥,势必引起更大的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正当一筹莫展时,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给了村两委化解“危机”灵感,村支书吴文锦感叹道:这不正是最好的办法吗,事情咋个办,把决定权交给村民们,我们干部就当个组织者,省得因为对村民的意见照顾照顾不周而四处为难。
二、具体做法
七老村支部书记向和碧峰峡镇的分管领导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得到了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和同意,并指派联系村的组织委员和包村干部,指导协助村两委严格按照阳光微权的“五议决策法”来开展此项工作。
“第一议”——村两委提议,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七老村两委决定,先把集体资金处置的议题提出来,并安排各村民小组分别收集村民意见。经过1个多月的意见收集、汇总、整理,有提议完善村级公共基础设施的,有要求对资金进行分配。要求对资金进行分配的,村民对分配方式也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因村民自然增减,问题集中在应纳入分配的村民范围。
“第二议”——村两委商议,拟订初步方案。针对提议征求回来的各方面意见,村两委决定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长参加的村两委联席(扩大)会,并邀请有资历、懂情况的群众代表参加。在充分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将结余资金按人口平均分发给村民,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均参与分配。商议结果形成初步方案,并再次在各村民小组以户长会的形式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第三议”——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进一步完善并形成决议草案。2017年6月22日,七老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了拍卖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并对方案再次进行了认真讨论。村民代表的意见仍集中在参与分配的村民范围上,但同意两委初步方案的声音明显偏多。
“第四议”——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形成执行方案。经过充分讨论,村两委拟订了分配方案的决议草案,并向大会介绍了决议草案制定的依据和利弊,继续组织参会人员针对草案提意见。经过近1个多小时的民主讨论,村民意见更加统一到村两委提出的决议草案上来。见时机成熟,村两委决定采取举手投票的方式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方案最终以绝对优势获得通过表决。
“第五议”——接受村民公开评议。资金分配方案决议在全村进行了公开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群众异议。在此基础上,各村民小组对参与分配的村民登记造册并反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1290人参与分配。
2017年9月7日,七老村林场流转收益款正式通过碧峰峡镇村财收支管理中心向村民转账打款。村民们陆续收到了期盼已久的林地收益款。搁置多年,让村两委“棘手”的近80万元集体收益款终于得到妥善处置,无一人到村、到镇反映资金分配的负面问题。
三、案例成效
七老村采取“五议决策法”,最大限度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降低了村两委的决策风险,得到了全体村民的拥护,有效减少了干群矛盾和对干部的不信任。这是雨城区村级治理最成功的案例之一,也是雨城区实施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以来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雨城区着力加强对村级权力的规范和监督,管好“微权力”、防止“微腐败”。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运行近两年多时间来,基层“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在村民自治、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管理规范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促进了村组干部用权更加规范,实现了基层群众办事更加快捷,达到了密切干群关系的初衷。据雨城区纪委监察局统计数据,自2015年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2016年受理针对农村村组干部的检举控告数量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48%、31%,实现了连续两年下降。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获得省深改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四川日报》、《廉政瞭望》、廉洁四川、《四川党建》、四川在线等主流媒体相继转载报道和推广。
四、运行启示
从碧峰峡镇七老村的案例中可以发现,要确保以“五议决策法”为核心的微权清单制度落实见成效,群众的广泛参与、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对群众意见的驾驭水平都至关重要,密不可分,缺一不可。一方面,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的推行,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当前的大环境下,一些影响并不广泛、不直接的事项上,广大村民参与决策和监督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七老村的成功还得益与广大村民对资金处置的长期高度关注,因为资金的分配直接关系个人切身利益,这是村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的直接动力。这就要求,要提高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监督的积极性,还需要对村民进行不懈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对决策事项的认识,从而主动参与决策和监督。另一方面,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规范了村级权力,为村级组织落实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了便于操作的模式,成为指导村组干部管理村务的工具书,使村组干部在面临复杂的农村工作和各方面的矛盾冲突时,能够找到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解决了因干群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相互不信任等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在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运行过程中,我们也还有需进一步强化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推进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依规运行。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的贯彻落实,突出了监督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制度建设,紧紧抓住村干部这一权力主体和广大村民这一监督主体,抓住了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这一核心。下一步还需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把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细化成方便干部操作、群众看得懂的流程图,为村级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激发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动性。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构建的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小组监督、上级纪委监督的“三级监督网络”,不断规范村干部用权管理。其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对民主议政、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委托代办等各项工作内容实现有效监督,提升群众的参与主动性。要搭建广泛的群众参与、监督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通过短信、微信、QQ等新媒体,不断推动村务公开进入指尖时代,打通服务群众、接受监督“最后一公里”,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形成良性互动。
三是推进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必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层面、多个部门、多种因素,需要区、乡、村三级联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切实推动乡镇认真落实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制度“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一方面抓好村的微权清单制度贯彻执行的指导、监管、审核和把关等工作;另一方面抓好对微权清单制度不执行、假执行、变通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微权清单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更新完善微权清单,并对乡镇落实“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从而形成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镇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