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曝光今年以来21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7-02-15 11:06:22 来源:今日咸阳
  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超载......这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日被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而被曝光违法行为中无证驾驶约占八成。
 
  机动车超速50%以上2起
 
  罚款1000元记12分
 
  近期,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咸阳市2017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两批进行曝光,对驾驶人姓名、车牌号码、处罚事实及处罚结果予以公布。被曝光交通违法除咸阳本地车辆外,不乏浙江、甘肃等外地车辆。
 
  华商报记者统计,两批共曝光21起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有17起,占总曝光违法行为的80%。其中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有13起,对12名驾驶人作出行政拘留1天,并处罚款1500元,而对1名驾驶员仅处罚款1500元,并未拘留;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2起,对驾驶员行政拘留1天,并处罚款500元。而代某在西大街全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元。同时,曹某在彬县泾河桥北口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500元,记12分。
 
  此外,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2起,驾驶人王某及刘某分别于1月13日、14日,均在312国道1588公里90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0元,记12分。
 
  将分阶段曝光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华商报记者发现,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案一起,周某驾驶陕A牌照小型汽车,于1月13日,在312国道1540公里实施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被行政拘留1天,并处罚款2000元。
 
  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超载一案也被曝光。2月2日,秦某驾驶大型汽车在早瑶路15公里200米,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教导员王永潮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曝光的案例中所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十分常见,却具有典型性,对其他驾驶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王永潮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阶段式对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在此,他提醒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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