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油价机制,从1月4日零时起,燃油附加费将恢复收取。”昨日记者从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从1月4日零时起,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将恢复一元的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根据《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票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当燃油价格(92号汽油)上升至每升6.53元(含6.53元),出租汽车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当燃油价格(92号汽油)下降至每升6.53元以下时(不含6.53元),取消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按照目前的油价,92号汽油每升已经达到了6.61元,高于6.53元,按照油价机制,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驾驶员可每车次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费。”
运管部门要求,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对不了解相关情况的乘客,需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严禁宰客、高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凡违反者,严格按照客运及价格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如果市民对燃油附加费及出租车的收费存在疑问的,可及时拨打行业监督热线12319进行询问和投诉。
同时如果出租车司机向您收取燃油附加费,也请广大市民配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