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2017年底前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乡村全覆盖。并要求优化网上办理模式,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
2017年底前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乡村全覆盖
《意见》明确,以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五全服务”为引领,2017年底前将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实体政务大厅和村(居)便民服务点,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2020年底前,建成省级统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畅通服务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公平普惠。
同时,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的场地、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建设,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理,2017年底前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全覆盖。
此外,《意见》提出,要深化“全程代办”服务。各村(居)便民服务点和有必要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明确代办员,为群众提供上门办理、免费代办服务。
全面推行标准审批 2017年底前制定贵州省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办法
《意见》要求,各地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据法定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分类要求,全面梳理编制直接面向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6月、12月分别集中公布一次。
2017年底前制定贵州省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办法,简化优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办理时限要在压缩法定办结时限50%基础上再压缩。全面推行标准审批,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逐环节细化审查标准,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向社会公开。
2017年底前,建成政务服务材料电子档案库,实现入库资料自动归档、共享、调用,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2017年6月底前在现有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基础上完善行政处罚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处罚信息生效后实时汇聚集中公开信息,并将各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做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及时共享到贵州省信用信息平台和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 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
《意见》提出,要优化网上办理模式,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其他事项要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实行网上预受理、网上预审查、网上告知、网上补正、网上查询、网上实时反馈,对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批服务部门可先行办理后,由申请人在领取结果时一并提交纸质材料校核,让申请人办一件事情到实体政务大厅次数不得超过2次。
2017年起,凡与企业和居民密切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逐步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数据共享、全程在线。
2017年底起,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等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办理的事项并联审批功能,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联席会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积极推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证合一”、“联合验收”服务模式。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建设全省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实名认证体系,与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保障号码、运营商手机号码等联动进行实名认证核验,实现群众和企业网上办事“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全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