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四县镇列入第三批城镇化试点
12月9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在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中,我省海北州海晏县、海南州贵德县、果洛州玛沁县、海东市循化县街子镇四地被列入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至此,我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扩大到3市(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4县(门源县、海晏县、贵德县、玛沁县)、1镇(循化县街子镇)。本次获批数量为我省第一批、第二批新型城镇化试点总和,同时也是“西北五省(区)”中获批试点最多的省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青海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期许。
据悉,自2014年底启动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已经在大幅放宽落户条件、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住房保障覆盖农业转移人口、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村集体组织成员证制度、农牧民异地搬迁扶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亮点经验,得到了国家评估组的充分肯定,有望在全国推广。
根据国家《通知》要求,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要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同时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建设功能好、交通畅、环境优、形象美的新型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