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印发《规定》:烟草专卖局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

2016-11-22 10:43:07 来源:海东日报
原标题:海东市烟草零售点布局将更合理
 
  近日,海东市印发《海东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海东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如何合理布局进行了规定。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海东市在广泛调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规定》,对海东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并对不予设置零售点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
 
  海东以集中交易商品为主的大型集贸市场、综合性批发市场、农贸产品批发市场内,按照“总量控制+间距控制标准”设置零售点,按铺面或摊位的2%进行控制,且间距在20米以上。据了解,本《规定》所指的大型集贸市场、综合性批发市场、农贸产品批发市场是指具有固定铺面或摊位200户以上的商品交易场所,规模较小的农村或牧区集贸市场不做特别限制。
 
  此外,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固定的茶园、农家乐,可以设置零售点;书报亭、电话亭、爱心亭、车站亭等能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经营许可或其他准予经营证明的,且一年以上相对固定的,应视为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条件;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要求的,在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经营期限内确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
 
  该《规定》自2016年1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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