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在商洛"因发布低俗消息被商洛市网信办约谈

2016-11-17 17:09:08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网
  发布低俗消息 公众号"在商洛"被商洛市网信办约谈
 
  因发布低俗消息,11月9日,微信公众号“在商洛”被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市网信办)约谈,要求其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导向正确的相关法规。
 
  网信办组织“在商洛”负责人学习中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11月16日,市网信办工作人员介绍,11月9日接到群众报线索,称微信公众号“在商洛”于11月8日发布了低俗有害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站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八项要求”,在11月9日对“在商洛”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导向正确的相关法规,并要求商州区网信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工作人员称,约谈当天,网信办还组织“在商洛”负责人学习了中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商洛”公众号要加强法规学习,认真查究整改,严格依法依规运营,强化内部管理,严守互联网“七条底线”和网站主体责任“八项要求”,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如果整改不到位,或者整改期间继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被约谈当天,“在商洛”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审核把关不严、管理责任缺失、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的危害性。表示将深刻反思存在问题,严格遵守中省市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守“七条底线”,落实“八项要求”。
 
  网信办要求自媒体要依法办网、依法运营
 
  据了解,2015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旨在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进行约谈是为了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目的还是为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按照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商洛市网信办负责人要求,网站和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要依法办网、依法运营,积极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民依法据实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