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西实践看我国扶贫历程

2020-03-12 15:05:16 来源:西部大开发杂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摆脱贫困,一直以来是我国老百姓翘首以盼的伟大梦想,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在历经了中华民族百余年追梦历程、新中国70年奋斗历史,到2020年,我们终于迎来了全国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这一年,我们将夺取并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
  
  细细回顾新中国成立这70年,从吃不饱穿不暖,到今天追求高质量生活,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民发生了脱胎换骨的转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贫困群众从近亿人,减少到今天的五六百万人,再经过2020年一年的努力,我们将实现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摘帽,这是中国方案的胜利,是全国人民的胜利。
  
  而在陕西,贫困群众从2010年的756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18.3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75%,这是努力让贫困群众过上美好生活在陕西的生动实践。
  
  陕西的扶贫开发工作与全国扶贫工作基本同步,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遍贫困下的输血式扶贫阶段(1949-1978)
  
  这一阶段,陕西农村地区面临着普遍的贫困状态,农民人均纯收入普遍低于150元。1955年至1978年,为了改变建国初期我国“一穷二白”的状况,新中国的经济建设侧重点放在了建立健全我国工业体系上,全国人民从此进入了伟大的建设时代。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为1955年的73.5元,最高为1978年的133元,累计增加额只有59.5元,平均增长速度只有2.6%。此时,由于社会存在普遍贫困,贫困人口数量庞大,国家总体经济量偏小,扶贫主要是通过紧急救济和依托自上而下的民政救济系统,仅提供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济、优抚等,以暂时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多数农民无法摆脱贫困状态。
  
  第二阶段:体制改革推动缓贫阶段(1979-1985)
  
  这一阶段,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国家建设的重点放在解决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上。按每人每年100元的贫困标准推算,1978年全国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为2.5亿人,贫困发生率为30.7%;陕西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1200万人,贫困发生率达到50.7%,农村贫困人口占比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84年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394公斤,首次触摸400公斤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1985年末,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5.3元,与1979年相比累计增加145.7元,平均增速为12.0%,陕西普遍贫困的问题得到了缓解,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到1985年底,全国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降至1.25亿人,年均减少1785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4.8%;陕西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减少至605万人,年均减少8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24.6%。
  
  第三阶段:以确立贫困县为标志的制度探索和改革阶段(1986-2000)
  
  这一阶段,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陕西农村经济建设迅猛发展,粮食产量稳步提升,以苹果为代表的经济收入大幅增长,劳动者报酬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逐年提升,农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此时,贫困人口分布呈现明显的地缘性特征,贫困发生率向中西部倾斜,陕西贫困人口则集中分布在陕北白玉山区、黄河沿岸及秦巴贫困山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俞显突出。1986年5月,国务院决定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由此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开始了大幅度调整,从减贫思路理念和方式上进行全面改革,明确扶贫的重点为贫困县,第一次划出国定贫困县标准,将过去分散救济式扶贫模式,转为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同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六届四次会议将“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尽快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况”列人国民经济“七五”发展计划,决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开发,扶贫开发战略全面启动。
  
  1988年确定了370个国家级贫困县,1994年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调整为592个,陕西有50个县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根据国家扶贫规划,陕西制定了《陕西省“五七”扶贫攻坚计划》。至2000年底,按照1978年人均625元/年的贫困标准推算,陕西有170万农村人口在温饱线下;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为320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4%,大部分地区基本脱贫,陕西等11省区贫困发生率虽大幅下降,但仍在5%以上。
  
  第四阶段:扶贫重点转移为中西部地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新模式(2001-2010)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得到跨越式发展,大面积的绝对贫困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但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西部发展差距日益扩大,西部及“老、少、边、穷”地区贫困问题凸现出来。为此,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把贫困人口集中的地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同时针对新时期贫困问题,细化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重点县放在西部地区,确定贫困村为扶贫瞄准对象,以村为单位进行综合开发和整村推进的参与式扶贫方式全面实施,更加注重科学技术、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积极开展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减少极端贫困人口。
  
  为适应新时期的扶贫工作,陕西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2010年末,我国贫困标准由1274元调整为2300元,比之前大幅提高80%。在新的贫困标准下,2010年全国贫困人口数量为16567万人,贫困发生率17.2%,陕西贫困人口为756万人,贫困发生率27.3%。
  
  第五阶段:以消灭贫困、提高发展能力为目标的精准扶贫阶段(2011年至今)
  
  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全国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确定了14个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陕西有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3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交叉重合后共56个县,占全省县(区)数的一半以上。新十年纲要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扶贫形势发生了改变,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了以“精准扶贫”为核心理念的扶贫思想,将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作为主攻方向,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在建党100周年的时刻,我国要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为此以“两不愁”和“三保障”为核心的脱贫攻坚战在三秦大地全面展开,扶贫开发路径和扶贫开发模式,也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由 “输血”向“造血”转变。在此期间,陕西省明确工作措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制定了《陕西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及《陕西省“十三五”农村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确保陕西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截至2019年底,陕西省贫困人口减少至18.34万,贫困发生率降至0.75%,剩余的29个贫困县均达到退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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