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科学论断的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全新的阶段。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
水污染防治攻坚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领域之一,已经全面进入落地期。细细梳理我国的涉“水攻坚战”,2015年4月16日,全国水污染行动纲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印发,让全国人民群众喝上放心、安全的饮用水有了制度保障;2016年年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印发,让我国的每条江河、每个湖泊有个河长和湖长,有效破解了水环境问题和国家水安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今年5月22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大部署,发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进军号令…… 在这一系列战略部署中,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不错的成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据调查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水污染治理措施,全国地表水优良(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增至67.9%,劣Ⅴ类降至8.3%,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 水污染防治目标明确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水污染问题需要系统思维,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和谋划。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提出了2020年与2030年两阶段,七大重点流域水质、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源水质、地下水质和近岸海域水质等量化目标。为了切实落实“水十条”目标,发改委和住建部2016年12月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环保部、发改委和水利部2017年10月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从不同角度细化了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和推进路径。 “水十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协同管理地表水与地下水、淡水与海水、大江大河与小沟小汊。系统控源,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举,切实落实治理任务。部门联动,打好治污“组合拳”。构建全民行动格局,落实政府、企业、公众责任。 从陕西落实“水十条”情况来看,陕西紧紧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执行河长制为契机、为动力,突出“好”和“差”两头,把握“控”、“升”、“防”三个关键,集中实施中央、陕西“水十条”确定的各项措施,有力推动了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不断向好。统计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省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72.0%。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10.0%。全省28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除4月份西安市沣皂河水源地錳超标外,其他27个全部达标,达标率96.4%。 针对全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陕西省编制了15个专项保护方案,其中,关中地区以渭河流域水质提升为重点,对渭河干流重点防控的“五十公里”区域和支流加强了治理力度;陕北地区加强了输油管线水环境风险防范;陕南地区加强了尾矿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防范。 在国家“水十条”取缔“十小”企业的基础上,陕西结合实际,增加了皂素、冶金和果汁3类小企业,已基本取缔“10+3”小企业。省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总数为41家,其中35个工业聚集区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运,其余6家正在建设中。先后在90个县(市、区)997个镇(乡、街道办)5210个村(社区)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近880万。 开展了汉江、丹江、渭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泾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向相关省级河长报送了调研报告;组织开展了汉丹江流域总氮偏高问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开展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上游补给区划定工作,明确补给区重点污染源数量和分布;建立了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补给区内高污染行业发展;完成了全省27个地级水源地、85个县级水源地和58个典型农村水源评估工作。 从工作机制来看,陕西省流域补偿考核、预警、约谈、督查、联席调度、排名、通报、限批等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诚如陕西一样,全国各地在落实“水十条”、全面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给了人民群众一个放心、安全的饮水环境。 河长制推进工作进入新阶段 2016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2017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河长制。 从落实效果来看,一是全面实现“见河长”。截至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河长体系全面建立;省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全部建立,配套制度全部出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另有29个省份设立村级河长76万多名,打通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二是各级河长积极“见行动”。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既挂帅又出征,带动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各地针对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老百姓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有的实施退圩还湖,有的开展“生态河湖行动”“清河行动”,有的开展消灭“垃圾河”“黑臭河”专项治理,收到明显成效。 三是河湖治理初步“见成效”。通过集中清理整治,一些河湖水域岸线逐步恢复,一些河湖基本消除黑臭脏现象,一些河湖水质明显提升,河畅、水清、岸绿的景象开始显现。同时,各地积极“开门治水”,推动河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涌现出一批党员河长、企业河长、巾帼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有的地方还引导成立河湖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具体从陕西的落实情况来看,陕西全面落实设立五级河长。省委书记、省长分别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分管副省长任副总河长,8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渭河、汉江等重要河流的省级河长。市、县、乡、村四级分级分段河长全部设立,市、县主要领导均担任本级总河长,全省共设立市级河长124名、县(市、区)级河长986名、乡(镇、街办)级河长4087名和村级河长3万余名,并全部设立了河长公示牌。2018年,陕西启动了“源头保护、河流自然、蓄留户外”专项行动,全省干支河流和湖泊状况明显改善。根据不同江河湖库类型和功能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治理目标和“一河一湖一策”方案,按照确定的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工作。 在今年7月17日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部长鄂竟平介绍,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下一步要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所谓“有实”,就是要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持续发力,做好河湖的治理和保护。 鄂竟平表示,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概括地说,今后的重点任务就是盯住“盆”和“水”来实施河长制。 “盆”,主要盯住“四乱”——乱建、乱采、乱堆、乱占,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水”,主要盯住水脏、水少和水多三个方面,水脏要解决水污染问题,水少要解决水生态问题,水多要解决防洪安全问题。 总之,要继续下大力气推行河湖长制,切实让河湖长制从“有名”尽快转变到“有实”,想方设法让“有名”变为“有实”更快一些、更好一些。 水污染防治再升级 今年4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未来三年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大攻坚战。其中,后五项属于涉“水”攻坚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这七大攻坚战是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落实,涉及的领域恰恰是过去多年以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中央首选这五个领域重点进攻,释放的信号是:只要是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水污染问题,都将被列为重点治理对象。这五大涉“水”攻坚战,都是针对重点区域的污染整治,是亟待重点突破的薄弱环节。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将持续加大,打攻坚战就是要选择重点的打,通过重点来带动全局。 在五大“水战”中,黑臭水体治理打头阵。今年5月初,生态环境部将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全国36个重点城市及其他部分地级市,同时将对广东、广西、海南等首批8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9月、10月启动巡查,若仍对交办问题整改不力,将被纳入中央环保督察问责之列。 而被视为老百姓“水缸”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更是位列水污染防治“四种水体”之首。 为此,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已在全国启动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确定的阶段目标是: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和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他地区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 据统计,列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的地表水型水源地达2466个,其中长江经济带县级水源地有1161个。从问题类型来看,包括工业企业在内的多种非法排污问题突出。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介绍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最大的难点是历史和现实的问题相互交织,有些项目是历史形成的,甚至有文物价值和经济价值,但与水源地保护有一定冲突。”他认为,对于水源地,首先是保护优先,其次是统筹兼顾。 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也是一个难点。按照国家要求,一旦保护区划定,就形成了生态红线,不仅不能建设有污染风险的项目,还要采取生态补救措施,把已有违规项目限期清退出去。 此外,生态环境部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正加紧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不久就将出台,总体目标是确保三年内治污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下一步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垃圾污水,三年内实现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35亿元,完成13.8万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文/本刊记者 张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