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 近年来,陕西省按照中央要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安全,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良好基础,全省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好转的可喜变化。 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陕西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5年2月来陕视察时又特别强调,要“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要求“宁愿发展上适当稳一些,也不要破坏生态环境”,希望“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近年来,陕西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系列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强化“山河江坡塬”系列保护和城乡污染统筹治理,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安全,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了陕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齐头并进。 回顾陕西这几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之路,我们发现,美丽陕西从健康呼吸开始,“治污降霾•保卫蓝天”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守护青山绿水从治理“三江三河”开始,渭河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全面建成,并荣获“最美家乡河”,汉江、丹江水质保护成效明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从治土防污开始,全省稳步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陕西全面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环境质量改善,在全国农村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树立起了陕西样板。陕西正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生态环境正朝着“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土壤污染少、乡村更美丽”的目标稳步迈进。 天更蓝:“幸福蓝天”逐年增多 2013年以来,陕西省全面实施国家“大气十条”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坚持创新机制、系统施策、重点治理、着力攻坚。特别是2014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保指标考核,分值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与此同时不断深化细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并取得积极效果,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为了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2017年,陕西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蓝天保卫战”。陕西省委省政府将“治污降霾”全面升级为“铁腕治霾”,列为生态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并出台了铁腕治霾“1+9”专项行动方案;省级财政下达的环保专项资金达1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20%。西安市在对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进行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全省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2874户,完成全年任务的178%;治理油烟项目27187个,完成率达106%;各市(区)列入计划的71个减排重点工程完成率达100%。陕北、陕南共21台655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区域燃煤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56%,超过年度目标6个百分点。 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为三秦百姓赢得了更多蓝天。据统计,2017年全省全年优良天数平均238.5天,同比增加8.3天;PM2.5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其中,关中地区全年优良天数平均198.3天,同比增加7.5天;PM2.5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下降比例均超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增加5天和下降3%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入冬以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17年11月至12月优良天数平均24.5天,同比增加12.4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平均6.5天,同比减少14.1天。三秦百姓享受的蓝天越来越多,生活的环境更加宜居。 面向2018,陕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关中治污降霾为重点,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推进“1+9”专项行动,集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联防联控联治,制定新一轮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守护好三秦百姓的“心肺”。 水更清:水润三秦 “十三五”以来,陕西省紧紧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执行河长制为契机、为动力,突出“好”和“差”两头,把握“控”、“升”、“防”三个关键,集中实施中、省“水十条”确定的各项措施,有力推动了中、省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水环境问题的整改,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不断向好。 2017年以来,陕西紧紧围绕服务追赶超越大局,按照“目标定量化、措施特色化、落实清单化、监管单元化、推进系统化”的思路,按照柔性治水要求,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防治结合,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指标。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流域水质持续为优;渭河干流和支流水质稳定向好,其中干流劣V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支流优良水体断面比例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三江三河”出陕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27个国家考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59%,高于全国平均达标率2.59个百分点;地下水污染和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遏制。纳入国家考核的50个监测断面中,I类至III类优良比例为68%,高于国家年度目标考核任务6个百分点。国家湿地公园增至43处,总面积达84.9万亩。 2017年,印发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全省完成11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为水污染防治提供政策保障;建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机制,对各设区市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上游补给区划定工作,明确补给区重点污染源数量和分布;建立了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补给区内高污染行业发展;完成了27个市级水源地、85个县级水源地和58个典型农村水源评估工作,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了全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大力推进四级河长制责任,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先后开展汉江、丹江、渭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泾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开展汉江、丹江流域总氮偏高问题调研等,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并积极落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水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面向2018,陕西以柔性治水和创建国家公园为突破,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抓好“三江三河”、重点湖库和地下水位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和饮用水水源,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深入落实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按照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的要求,继续推进关中水系修复和湖泊湿地生态修复;强化黄河西岸生态治理和汉丹江上游水源地保护;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山更绿:守护好祖国的“心脏” 陕西地理环境特殊,有着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秦岭;陕北是毛乌素沙漠和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陕南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陕西的生态环境牵一发而动全身。 2017年初,修订后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其亮点之一是增加了对秦岭区域内县以上人民政府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终身制度。责任的明确与界定,推动着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发展观,促使其更好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017年10月1日,秦岭国家植物园盛大开园。在打造秦岭国家植物园过程中,陕西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移民搬迁、生态补偿等措施,使绿色版图不断扩大。绿色面积向北推进400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43%。全省露天采石企业总体减少41%,特别是秦岭北麓和渭北“旱腰带”地区提前1年完成矿山数量“减半”整治目标。 2017年,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各地立行立改,对破坏行为一查到底,并结合综合整治,对破坏的生态予以修复。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石场全部停止生产或被注销采矿权;陕北“边缘残次”油井情况基本摸清并建立整治台账;延长石油集团在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新建的17个油井井场全面关停…… 此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完成营造林719.5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05.4万亩,并积极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黄土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国家试点,获得中央财政补助20亿元,这也是陕西迄今为止生态保护类项目获得国家支持最大的项目。 面向2018,陕西以秦岭保护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地市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完善秦岭保护规划体系;全面加强对秦岭和62个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和综合整治,彻底改变中央环保督查指出的秦岭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乱采乱排乱建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深入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秦岭区体制改革试点,启动秦岭、黄河国家公园和黄帝陵国家文化公园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关中园林化、陕北大绿化、陕南森林化战略,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十线百站”和城市增绿等重大生态工程。 土壤少污染: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土十条》,切实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陕西省于2016年12月印发了《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陕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治理指标,确定了49项重点工作任务,任务相关部门38个。 从2017年开始,省政府与各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制度,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治理修复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每年度对各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 积极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全省咸阳、汉中2个危险废物和西安、渭南、宝鸡、延安、榆林、商洛、安康等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为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提供设施保障。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积极稳步推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许可工作。近年来,核准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44家(正式核发38家、试运行临时许可6家),全省危险废物处置总规模达282.6万吨,资源化利用规模83.7万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规模70吨/天。此外,建成2家废弃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处理规模120万台/年,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子产品155.97万台。 面向2018,要加强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综合治理,强化固体废弃物处置;加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恢复力度,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探索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新路径,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乡村更美丽:满足人民幸福追求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陕西出台了《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明确14类重点区域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范围,并实行分级管控,成为全国首批11个完成本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省份之一。此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938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38.6%。 自2012年陕西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省以来,全省农村环境整治范围不断拓展、水平不断提升、效果不断显现,已成为农民群众高度关注、自觉参与并红利多多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幸福工程。 截至目前,全省共计投入资金35.7亿元,在90个县区997个乡镇5210个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67处,生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231处,配备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23600辆,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1894处,保护饮用水源3109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有效得到整治,直接受益人口880万。 面向2018,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做好乡村编制规划,行政村规划编制范围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的巩固提升,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和化肥替代行动,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640个。 在陕西,“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共识;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成为政府工作的落脚点;转型发展的绿色实践,彰显着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追求。从发展定位到政企规范,从行业标准到责任考核,“生态”“环保”这些理念被纳入陕西发展的顶层设计,成为陕西追赶超越的行动坐标。 2018年,陕西将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严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治理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推进以“护山、治水、育林、养田、蓄湖”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化综合治理,让三秦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文/本刊记者 张永军) |